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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氏呆呆的看着尸体,忽然崩溃的嚎啕大哭,跪在地上:“恩人……”
这混蛋终于死了,死在我面前,人生真是死而无憾了。
我打不过他,真是打不过他……
文四在空无一人的铺子里拿了一坛酒,扔下一小块银子,又拿了两只烧鸡,扔下半两银子,这两个铺子里的人都去看热闹。她飞一样的骑上马跑出城,一气跑了几十里地,翻身下马,在山坡上呆呆的站了一会,拍了拍马儿的脖子:“小乖乖,你吃草吧。”
她坐在草地上,撕着烧鸡,抱着坛子喝酒。
好闷啊,真不开心,特别不开心。
打架不开心,杀人也不开心,喝酒也不开心,吃了好多好吃的也不开心。
这个时代太压抑了,我不开心的过了很多年,在过去我没见过这么可恨的人,可恨的事。
或许因为微博上消息更新换代的速度太快,而现在一个消息能传播一年。
我真的能做到我要做的事么?老老实实的嫁人很没意思,也很危险,可是这样努力又有什么用呢?或许我处心积虑的忙碌,到最后得到的只是仇人们寿终正寝,我若杀了丞相,留在史书上的只会是一笔骂名。
我虽然不在乎骂名,可我只想做一些让自己高兴的事。
我到底在做什么?我只是在杀人吗?
她很苦闷,在吃掉两只烧鸡,喝掉了一坛五斤花雕酒之后,郁闷烟消云散,躺在地上枕着石头就睡着了。
枣红马吃了半天的草,在旁边的小水坑里喝了点水,回来看她睡着了,站在旁边看着她。
文四醒过来之后,觉得有点不舒服,过了一会发现又到经期了,难怪刚刚那么郁闷和情绪反常。
经期前注定是神经病,大哭大笑喜怒无常,屁大点个事儿就能气的要疯。
可恨这个年代没有随身挂历牌,要不然算着日子也不至于这么迷糊。
作者有话要说: 我跟你们说,我写的时候是半夜,我饿。
草果不是虫,是避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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