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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十三分钟,加油加油,相信自己,你可以的!”
“只剩十分钟啦!”
“时间到!夕夕,sixsixsix!”
好不容易熬过了这一小时,林夕只觉得脑袋有点发懵,她拿出手机看了一眼,进度条已经变成了1/30,剩下的一段路她决定不再勉强,还是走着回去吧。
虽然没有完成预计的十公里,但一早上跑了差不多六公里,若换做以前想都不敢想,运动过后还是挺舒服的,整个人的状态都很好。
回程路过那个废弃的地下超市,林夕忽然看见个人站在入口处,是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子。
原本也没什么,这地方经常会被孩子当成游玩场所,更何况今天是周末,可是那个人站的地方恰好是她被雷劈过的地方。
凑巧吧,昨晚虽然急于回家,但她还是特意看过,地上并没有留下什么痕迹,超市入口的监控已经坏了,不会留下她的影像。
刚想着,那孩子似乎听到有同伴叫他,立刻跑了出来,见林夕看着他,还抬手和她打了个招呼。
林夕认了出来,是隔壁的那个孩子,前世这个时候他正被他妈妈训一顿,罚在家里写作业,如今算是便宜了他。
回到楼道里,林夕看见先前被借走的伞放回了原处,旁边还放着一袋桔子,大概是表示感谢的。
拿起伞,她发现伞柄上沾了什么东西,原本以为是泥水,等她抬手看时,却闻到了一股淡淡的墨香。
是墨水。
看来还是个会写毛笔字的人,她想起昨天便条上的字,的确有那么一股韵味。
正要擦干净,她却又顿住,盯着墨渍看了一会。
发现林夕的不对劲,灼冉急忙问道:“夕夕?怎么了?”
“没事。”将伞柄上的墨水都擦净后,林夕从袋子里拿出了一只桔子,只是借伞用了下,拿一只桔子作为谢礼也差不多了,反正是同楼的,等借伞的人回来自然会看到。
回到家,蒋芸卉已经起床,还准备好了早餐。
见林夕进来,笑眯眯地说道:“回来了?怎么突然想到要晨跑?看你汗淋淋的,先去洗个澡,再过来吃早饭。”
“好。”林夕回房拿了衣服,又听蒋芸卉开口了。
“夕夕啊,你那合欢米哪买的?很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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