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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熬过了这一小时,林夕只觉得脑袋有点发懵,她拿出手机看了一眼,进度条已经变成了1/30,剩下的一段路她决定不再勉强,还是走着回去吧。

虽然没有完成预计的十公里,但一早上跑了差不多六公里,若换做以前想都不敢想,运动过后还是挺舒服的,整个人的状态都很好。

回程路过那个废弃的地下超市,林夕忽然看见个人站在入口处,是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子。

原本也没什么,这地方经常会被孩子当成游玩场所,更何况今天是周末,可是那个人站的地方恰好是她被雷劈过的地方。

凑巧吧,昨晚虽然急于回家,但她还是特意看过,地上并没有留下什么痕迹,超市入口的监控已经坏了,不会留下她的影像。

刚想着,那孩子似乎听到有同伴叫他,立刻跑了出来,见林夕看着他,还抬手和她打了个招呼。

林夕认了出来,是隔壁的那个孩子,前世这个时候他正被他妈妈训一顿,罚在家里写作业,如今算是便宜了他。

回到楼道里,林夕看见先前被借走的伞放回了原处,旁边还放着一袋桔子,大概是表示感谢的。

拿起伞,她发现伞柄上沾了什么东西,原本以为是泥水,等她抬手看时,却闻到了一股淡淡的墨香。

是墨水。

看来还是个会写毛笔字的人,她想起昨天便条上的字,的确有那么一股韵味。

正要擦干净,她却又顿住,盯着墨渍看了一会。

发现林夕的不对劲,灼冉急忙问道:“夕夕?怎么了?”

“没事。”将伞柄上的墨水都擦净后,林夕从袋子里拿出了一只桔子,只是借伞用了下,拿一只桔子作为谢礼也差不多了,反正是同楼的,等借伞的人回来自然会看到。

回到家,蒋芸卉已经起床,还准备好了早餐。

见林夕进来,笑眯眯地说道:“回来了?怎么突然想到要晨跑?看你汗淋淋的,先去洗个澡,再过来吃早饭。”

“好。”林夕回房拿了衣服,又听蒋芸卉开口了。

“夕夕啊,你那合欢米哪买的?很贵吧?”

林夕看她神色不错,笑道:“看样子昨晚睡得不错?”

蒋芸卉哭笑不得:“何止不错,本来一到三点半我就能醒来,去准备要卖的东西,根本不需要闹钟,结果今天一睁开眼都六点多了,真神了!”

大概跟昨天累到了也有关,再上夕夕泡的合欢米效果的确要比她以前喝到的更好,也可能是她不认识的那几种起到的效果,总而言之,昨晚她睡得特别好。

林夕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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