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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镯子在兜里恶狠狠看着身上作恶的女人手,周身寒气阵阵:该死的人类,耽误它嗑瓜子了!

  跟着火车晃晃悠悠了几个小时,两个人终于到了省城,结果还没回家就碰见了一伙熟人。

  “二舅妈,三舅妈,你们怎么在这呢?”陈曦看着从小饭馆出来的四个人惊讶道。

  “哎呀!大妮儿你回来啦!你早说今天回来,咱们一起走啊!”王翠花连忙迎上去拉住她的手:“瞧瞧瞧瞧,晒黑了,赶紧回家舅妈给你炖汤补补。”

  “还好啊,没黑多少……”陈曦一边笑着回话,一边打看后面的人。

  李香向来是话少的,跟她打了招呼就知道笑。

  她后面却跟着两个男人,扛着大包小包,明显是李建国和杨贵喜。

  还有一个年轻男孩跟在王翠花身后,陈曦翻了翻记忆,这大概就是王家那个要找工作的小孙子了。

  看着架势,两家人有情况啊。

  陈曦笑眯眯,心里不由猜测,难不成自己的招数那么管用,这两家和好了?

  两家人自然是和好了。

  李建国和杨贵喜看见陈曦还有点不好意思,他们是大人,又是长辈,之前那么没皮没脸的去找一个小姑娘办事,等李香回来一家子一合计,这才知道丢了多大的丑!

  农村人也是要脸面的,没几个人是那种能舔着脸占别人便宜不害臊的老赖皮,大妮儿已经帮了他们许多,他们本就无以为报,更不该得寸进尺。

  “表舅和杨叔叔也来啦,还有这是……”陈曦指着王家小孙子叫不出名字。

  “王志!还不叫表姐!”王翠花赶紧拍了侄子一巴掌。

  “表姐,表姐好!”

  王志长的瘦巴巴的,但是人机灵会说话,王母着急他在农村种地埋没了“才华”,这才急匆匆要把小孙子送进城里去。

  城里好啊,要是能“骗”……呸!能娶个城里的孙媳妇儿,他们老王家祖坟都要冒青烟了!

  你不可否认,无论哪个时代,无论男女,都是愿意选择比自己更好的人做配偶的,愿意低就的人,少数是因口味独特,大多数则因没人看上他。

  两对人马做的是同一趟火车,但好巧不巧的没碰上,直到出站才遇到一起。

  李老太一边叫着家里几个毛孩子去厨房给他们盛绿豆汤,一边嘀咕:“你们回来也不提早说一声,家里什么都没准备呢,早上我看米也快没有了,还没去买呢。”

  李家是吃白米白面的,这源于陈曦这个“败家女”的引领,只要她在家,粗粮很少碰,大米却是几麻袋几麻袋往家里买,她这个“败家女”只吃细粮,总不能叫全家老小吃粗粮吧?

  刚开始,李老头为了省钱还专门做两种主食,后来不仅累的腰酸背痛,家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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