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1(2 / 2)

加入书签

  冯娆在德天殿找到胖胖的寺庙主持。

  主持看到冯娆,眼里有些无奈。他们寺庙位置偏僻,香火不盛,来的人不是潜心修行的善信便是误入的游客,像冯娆这种,自带道袍包袱和香油钱,说要做法事,死赖着不走的女施主,他们也是头一次见。幸而冯娆强行住进来后,除了每天雷打不动地出来听他们念经做早课,基本只待在房间里,十分安分。她不惹事,主持便宽容她,力所能及地为她提供便利。

  “冯施主,可是有什么吩咐?”

  冯娆双手合十,朝他一礼,“大师,这几天打扰了,我待会儿就走,多谢你们的收留。”

  主持道:“逝者已逝,生者还生,冯施主能想通,再好不过。”

  冯娆笑而不语。

  她是听说这家寺庙相当灵验特意来的。如今看来,这里的修行者确实十分虔诚,但道行并不高深。至少,他们没看出她想要祭奠的是自己。

  因为,她表面上是冯娆,内里却是蒋柔。

  蒋柔死的时候刚刚三十岁,出车祸而死,没想到剧痛之后睁开眼,一下子到了五年后,变成十八岁的冯娆。原来的冯娆患有忧郁症,吞安眠药自杀,蒋柔占用了她的身体,她却不知到哪里去了。

  蒋柔把自己的情况定义为借尸还魂,但她不是那种心安理得占用别人身体的人,所以她来到这间寺庙,想找人帮忙做法事,无论是让原来的冯娆回到这具身体还是超度她,让她安心离开人间,蒋柔都愿意配合。

  她等了七天,她还是她,冯娆没有回来。冥冥之中,她有种感悟,蒋柔已经死了,属于蒋柔的人生已经结束,她以后就是冯娆了,她要代冯娆好好活下去。

  向主持道别后,冯娆回到房间,把原来的冯娆留下的日记一目十行重新看了一遍——感谢冯娆有事无巨细写日记的习惯,不然很多事她得抓瞎。然后,她烧掉日记,打包行李离开。

  走出山门,从今以后,她就是一个新的人,将有一个新的开始。

  *

  这个新开始非常困窘落魄。

  冯娆回到方井街的家,觉得自己还活着不啻为一个奇迹。因为她居然走了两公里的路,脚还没有废掉!

  她是蒋柔时可不止千金小姐那么简单,而是亿金小姐,市值百亿的集团,她的股份占了大头,出出入入开的坐的都是豪车,还经常打飞的。她的挚爱标配是八公分以上的细跟高跟鞋,全按着她的脚型订制,只此一家,绝无分号,圈子里这么舍得花钱在鞋子上的就她了,所以她的高跟鞋也是最漂亮最舒服的。

  她每天上班最喜欢的一段便是穿着精致的高跟鞋,踩在油光可鉴的大理石地砖上,所过之处,所有人束手待命,噤若寒蝉。

  曾经,蒋大小姐是风光的代名词。

  可惜,往事不可追。

  为了住寺庙,她已经花光了冯娆存了十多年的几千元积蓄。回来的时候不认得路,只能打车,到家前累计的车费已经掏光她剩下的钱,她只能下车走路。

  至此,身无分文。

  冯娆最大的感觉是,长途跋涉起来,一双洗得发白的平底布鞋和一双极为漂亮昂贵细跟高跟鞋的舒适度差不多(强力挽尊),另外,别看冯娆身材纤瘦,身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