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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餐结束后,沈惜今主动去洗碗,妈妈忽然觉得沈惜今确实不一样了,好像更懂事了一些。沈惜今洗完碗后回到自己的房间开始做作业,高二的课本对于她来说实在是太过于遥远的记忆了,当她看着那些题目的时候,简直是手足无措,而原来这身体主任的记忆信息也并没能给她提供太多帮助,因为原本的沈惜今就是一个学渣。

  她只能先看教材,教材里面还夹了一封粉红色的信,那是她写给一个男生的情书,自己还有些稚嫩,但是感情却很真挚,她知道沈惜今从高一开始就一直暗恋同班的一个叫做程靖的男生,程靖是他们这一届的校草,不仅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年级前茅,而且打篮球特别好,每次打篮球都能收获一众迷妹的尖叫,总之就是那种只要一出现在学校就必然引起一阵骚动的风云人物。

  沈惜今是足足暗恋了他一年半,才终于鼓起勇气给他写情书的,但是因为这封情书还给她带去不小的麻烦。当时她正趁着大家都在上体育课的间隙给他偷偷放情书,不料被中途回来的两个女同学看到了,而当天程靖的一只苹果手表不翼而飞了,于是沈惜今就被那两个女生检举说是小偷,她们说亲眼看到沈惜今在大家都不在的时候鬼鬼祟祟地在翻程靖的书包,虽然最后这件事情不了了之了,但是沈惜今却一直背负着“小偷”这个不光彩的头衔,她也从来不敢为自己做一点辩驳。

  那天放学的时候,情书原封不动地回到了她的课本里,甚至连拆都没有拆过,沈惜今为此难过了好久好久。

  沈惜今把那封粉红色的情书轻轻地撕成了几片,然后丢进了纸篓里,然后开始认认真真地看那些课本知识。英语、语文这些文科的知识都还好,尤其是英语,她根本就不需要看就都知道。可是数学、物理和化学这些就比较头痛了,虽然以前也学过,但是忘得差不多了,看起来特别费劲。

  沈惜今妈妈进来的时候沈惜今正在埋头啃书,妈妈往她桌子上放了两百块钱,说:“明天去买副眼睛吧。”

  沈惜今对妈妈笑了笑,说:“谢谢妈妈,我明早去买,没有眼镜真的挺不方便的。你早点去休息吧。”

  妈妈觉得沈惜今真的懂事开朗了一些,以前似乎都不怎么爱对大人说话,好像总是沉浸在自己那些世界里面一样,而今天她吃饭的时候也可以和他们讲述学校的事情,还主动洗碗,说的话也明显比以前多了。

  妈妈点点头,说:“好,你也早点睡觉,不要弄得太晚了。”

  沈惜今笑了笑,说:“好的。”

  

  ☆、校草都爱我(二)

  第二天是周五,也是高二第一学期的最后一天。沈惜今一大清早就起了床,学校的旁边有一家眼镜店,那里的眼镜主要就是卖给学生的,价格比较便宜。她挑了一副适合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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