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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打开化妆盒仔细补妆,一边没好气地说,“余警官,我必须提醒你,以后不准叫我小新了,我又不姓新!”
余梁双肩一耸,哂然一笑。
小新本名姚笔,二十出头年纪,爱笑,很好打交道。虽然她对警察这个职业不感冒,但是挺爱交朋友,尤其余梁这样既帅气又风趣的男子。
余梁见到她,不是叫她“蜡笔小新”,就是“小新”,几次想直喊本名来着,却怎么也改不了口。
“得,不叫你小新,那叫你小笔,总行了吧。”
“一个意思嘛……”
“嘿嘿嘿——”
余梁继续把玩手机,坐等程乐现身。
程乐是余梁的高中同学,和余梁同龄,更巧的是,两人生日只相隔一天。余梁至今记得,两年前夜店的一次偶遇,让他们分别十年之后再重逢。
“喂,哥们儿,你踩我脚了!”
那是难得的一次休假,余梁脱下警服,像社会上其他年轻人一样,向往着律动的舞步,激荡的音乐。于是,他踏进了平时避之唯恐不及的地方,想彻底放松一下。万没想到,刚刚放开手脚跳起来,就有人推搡了他一下,大叫踩到脚了。
“对不起,对不起!”
余梁赶紧道歉,生怕惹恼了人家,万一动起手来败坏了警察的名声。
“哇,你长得好像我一个同学!”被踩者上下打量着余梁,“你是余梁吗?”
“程乐?!”余梁也认出了他。
两个十年未曾谋面的同学尖叫着抱在一起。
余梁本来滴酒不沾,邂逅程乐那天,不但喝了酒,而且还醉了。那是他活了二十七年唯一一次大醉,导致第二天头痛无比,根本没办法出警。结果被队长老方在电话里狠狠训斥了一通。
以后的日子,余梁就多了一个朋友,甚至可以说是挚友,因为他和程乐无话不谈,不管开心还是不开心,他都会找程乐一起坐坐、聊聊。
一年前,程乐干起了服装店,生意红火,财源广进,他不时向余梁炫耀名车名表,十足的土豪样,并怂恿余梁别当警察了,跟着他干。悲催的是,两个月后,黑社会一把火烧了他的店,毛也没剩。原因是他没有交出所谓的“保护费”。他不禁感慨:黑社会真他妈的黑啊,说让我的店化为乌有,果然就乌有了……
当着余梁的面,程乐哭得像孩子一样,悲愤欲绝。余梁安慰他,你的外号不是叫“打不倒的不倒翁”吗?这点挫折算什么!还记得高一那年咱俩同时失恋时互相鼓励的话吗?看成败,人生豪迈,大不了从头再来!
“对,人生豪迈,从头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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