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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一般的孩子,好奇心重, 总喜欢追根究底知道他为什么要替她说谎。

  可她呢, 虽然也好奇, 但至少表明上一派风轻云淡,提也不提。

  沈南瑗见朗华没有回她的话, 偏头停顿了一下,问:“朗先生, 天京比泷城好吗?”

  这话问的颇没有见识。

  虽然这里的地图块和沈南瑗没穿书前不大一样, 但她好歹也懂天京就是这里的集权中心,相当于首都。泷城就是再发达,还是比不过天京。

  朗华倒是没在意这些, 抬头看了看周遭的老建筑道:“各有各的好!”

  沈南瑗又说:“那证明朗先生很喜欢泷城了!就好比,泷城和岭南,我也是觉得各有各的好!当然不是岭南真的能和泷城相提并论,而是我喜欢那里!”

  朗华点了点头,道:“确实如沈小姐所说,泷城的经济肯定没有天京的繁华,但是在这里我可以施展开手脚,所以我喜欢这里。”

  他的话说的没有破绽可挑。

  朗华停顿了一下,偏了头道:“沈小姐,想去天京吗?”

  天京肯定不是沈南瑗开溜的首选地。

  那里局势复杂,并不利于发展。

  但作为跳板的话,那里无疑是合适的。

  沈南瑗的眼睛一亮,点头,“自然是想去的,老话不是常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朗华:“沈小姐说的对,不过,沈小姐过完年就要同大少结婚了。想来,若是去天京的话,也会是和大少一起。”

  他说话的时间,眼睛一直没有离开她的脸。

  只见她眉毛轻挑,眼睛里似闪过了什么,她这才咧了嘴回应道:“朗先生说的极是,没准儿还是拖家带口。”

  她哈哈笑了起来,可这笑就没达心底,更像自嘲。

  朗华便知道了,这个丫头的主意大着呢,恐怕从始到终都没想过要嫁给那个杜聿航。

  看来他不肯让顾歆儿母女回天京是对的。

  又行了两条街,朗华提议请她喝咖啡,就当是她请他吃饭的回报了。

  沈南瑗看了看时间,拒绝道:“不了朗先生,我和人还有约,先行告辞!”

  这里离总府路已经不远了,沈南瑗招手叫来了一辆黄包车,微微笑着和朗华道别,就上了车。

  朗华下意识捏紧了自己的手杖,看着黄包车走远,自己一转身进了咖啡厅。

  他向侍应要来了一张便签纸,拿出了自己口袋里的派克钢笔,画出了一个等边三角形。

  沈南瑗又好几天没到NY看看了。

  一到店门口,将好看见一个穿着素色旗袍的女人,正在跟店员理论些什么。

  她走了进去,问:“珍珠姐和娉婷姐不在吗?”

  店员摆了摆手说了声“没来”,又继续跟素色旗袍的女人道:“小姐,我们店所售出的衣物,只要不是质量问题,是不可以退的。更何况,您也没有衣服的票据,别说退了,就是换也不成的。”

  沈南瑗上下打量了一下女人,她的长相十分秀丽。

  沈南瑗自己知道NY的定位是有些像奢侈品,一件大衣的价格不菲,但看女人的穿着又很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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