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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小学过去了那么多年,他也忘记了很多人,很多没有什么交集的人,之所以记得徐思思那自然是对她非常有好感。
很小的时候他家境贫寒,铅笔都买不起,班里不知道多少人笑话他,是徐思思把自己唯一的铅笔掰成两半分给他用,这件事常思明记了很多年,一直到现在都没忘记。
很多时候他穷的饭都吃不起了,遭受到无数冷眼,都会想起来那个小女孩用力把铅笔掰成两半的样子,那么单纯,可爱。
可惜,他打听了几次,听说徐思思去读大学了,还是首都大学,他为她感到高兴,也为自己感到失落。
他知道,自己永远配不上徐思思了。
可是,他还是鬼使神差地来了首都,一步步地,走到了现在。
这顿饭吃的倒是很开心,酒足饭饱,贺归鸿跟常思明送一群姑娘回了学校,接着两人就离开了。
一路上常思明都有些沉默,贺归鸿是个非常聪明的人,一眼就瞧出来了。
他勾上常思明的肩膀:“喜欢就去追。”
常思明歪头看看他,有些自嘲地笑道:“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
贺归鸿没忍住,跟他说了自己跟甜杏的事情。
“其实我都知道,她很小的时候内心里或许喜欢过另外一个人,但我更清楚,我比那个人适合她,更能给她带来幸福。我不敢让她落到其他人的手里,我会用全部的生命去爱护她,至于其他人,我不敢保证谁会这么爱她。”
这话让常思明一下子来了劲儿。
真的爱一个人,你怎么舍得把她让给别人?
你自己,会拼命地成为更好的自己,来对她好,让她幸福!
“你说的对,咱俩好好干,等老子有钱了,老子喜欢的女人,老子来宠!”
贺归鸿笑出来:“没错,老子喜欢的女人,老子来宠!”
这会儿甜杏跟徐思思齐齐地打了个喷嚏!
贺归鸿的生意一下子就开展起来了,因为有了资金,很快就有了固定的办公室,甜杏是打心眼里为他感到高兴。
偶尔贺归鸿会来学校看她,常思明也跟着来了几次,每次都要请全寝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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