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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就没有一天没拿剑不使鞭子的。

  可自打怀了孕,竟要十个月当个不能跑不能跳的闺秀。她简直要疯了。

  “你不是说想听故事吗”老二转了转眼珠子,“既然你觉得我讲得不好听,不如我去请个说书先生来。”

  “那些老掉牙的故事,我听着耳朵都快起茧子了。我不爱听。”凌凌噘嘴表示不满。

  林云舒没怀过孕,可是她到底接过那么回生,瞧过不少孕妇,有些孕妇的脾气会比平常暴躁。

  一味压抑反倒让她们情绪失控。最好的法子就是让她开怀。

  林云舒想了半天,突然一拍巴掌道,“你不是觉得这些故事老掉牙吗不如你来想吧老二写。”

  凌凌眼睛一亮,拍着巴掌直乐,“可以啊。我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见过形形色色的人。我”刚说这里,她又丧了气,“可相公白天要上衙的。”

  林云舒搬着凳子坐下,“那有何难。我来写。咱俩一起讨论。兴许写得好,咱们还能出书呢。”

  凌凌眼睛瞪大,喜得眉眼弯弯,“当真”

  “当然是真的。”林云舒想了想,“咱们可以将一些案子写下来。一来可以给大家提了醒,二来也是新意。”

  从古至今,志怪类小说倒是不少见。但探案类的小说却是少之又少。

  老二可以源源不断素材,再加上凌凌见多识广,林云舒又自认为懂得一些机巧心思。写一本书倒是不难。

  左右她现在没人给她捡箭,她又不可能经常花重金将黄大夫请来看诊。写书打发时间也不错。

  亲娘和媳妇都定了,老二自然没有意见。

  林云舒不擅长写文言文,她主张用白话文写。凌凌倒是没意见,她本来也就是勉强将字识全,那些晦涩难懂的文言文,她一句也不懂。用白话文写正合她心思。

  老二却是一言难尽,“娘,你好歹也是大家小姐。”那么有才却不体现,岂不是浪费你的才华

  林云舒有些心虚,她有原身的技能和记忆,可不代表她有原身的才华。

  大约就是能看懂却不会自己创作。

  林云舒自然不好跟他解释,只好扯了个还算合理的理由,“我是写给闺阁小姐看的。她们又不需要考功名。简单易懂才更合她们心意。”

  老二拿亲娘没法子,随她们去了。

  接下来,林云舒和凌凌计划写小说。

  林云舒前世也看过不少小说,还是知道小说的三要素人物、情节、环境 。她跟凌凌逐一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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