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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认是她还是原身都不是干农活的料,她还是不添乱了。
收拾碗筷的时候,大拇指不小心被饭桌上的木刺扎了一下,流了几滴血。
这木刺有些大,一拔就掉,但这饭桌真该换了,用了十几年了,上面的清漆都磨没了,粗糙得很。
她洗好碗筷,拿着蒲扇在院子里乘凉。
农村的夜晚漆黑一片,唯有天上那亮晶晶的星星,像一颗颗钻石闪烁在青色的天空上。大地已经沉睡了,静谧无声,除了微风轻轻地吹着,便只能偶尔听到树上知了欢叫,青蛙呱呱声,以及虫鸣声,宛如一个交响乐园,时不时还夹杂着几声狗吠和鸡鸣。
林云淑坐在凳子上琢磨怎么带领全家过上好日子。
她的职业不错,在这个年代很有优势,可以重新捡起来。
只是原身有一双小脚,嫁人后,脚就放了,但还是比乡下妇人小了一截,目测只有三十四码,走起路来颠颠的,有种随时会倒下的错感。
再说她也不是王婆作不了自卖自夸那一套。看来还是要找个人,帮她尽快扩大知名度,让十里八乡都知道她会接生。
林云舒摇着蒲扇,暗自思量,突然脖间一阵滚烫。她探手去摸,这才察觉到自己脖子上挂着一个玉葫芦。
这是原身从娘家带来的东西,虽然不大,却是祖母绿色,质地细腻,无暇剔透,绝对是上等美玉。
只是这温度有些不正常,好玉应该可以养生,有书记载,玉石有“除中热,解烦懑,助声喉,滋毛发,养五脏,安魂魄,疏血脉,明耳目”等诸多功效。这炎热天气,它不仅不除热,还变得滚烫起来,着实有些奇怪。
林云舒解了玉葫芦,大拇指和食指来回摸一遍都没发现有什么蹊跷,一抬眼却着实吓了她一大跳。
刚刚还是黑夜繁星,农家小院,现在却是亮如白昼,周围一片白茫。空气里也没有夏天特有的燥热,反倒清凉得很。
这是什么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 隔壁文,全订的亲们帮忙评个五分吧,谢谢大家啦。
ps:第一章的西红柿,我换成了青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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