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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我可不可以把你这个行为理解为是在占我的便宜呢?”商锦看着面前的这只白爪子,她还真的是有这种感觉。
被人误以为占便宜的祝珍珍翻了个白眼:“我要是想占你便宜的话,光明正大的动手就行了,而且占便宜可就不是摸这里了。”祝珍珍瞄了一下商锦脖子以下的位置,哟,身边还不错,前凸后翘,该有肉的地方有肉。
“色女!”商锦笑骂着拍掉了祝珍珍的手。
被拍掉手的祝珍珍笑了笑,终于把话说了出来:“你看你,手上带着的是限量款的名牌手表,脖子上面戴着的是独一无二的珠宝项链,价值连城,小锦锦,难道你还敢说你穷吗?”
光是这其中一样的价值,就是她打一辈子的工都赚不到的钱,这个工作是指小教师,月薪几千的那种。
商锦愣了愣,看了看自己的手表,又看了看脖子上面的项链,她还真的是忘记了这些东西。
她是重生一次的人,哪怕是三年之前很多事情都记得,但是也不可能一直记着自己身上的东西,这项链,这手表是她一直以来都带着的,根本没往这方面想。
“敢情你已经忘记了这回事?”祝珍珍拍了下额头,她是跟一个白痴说了那么多话吗?
难怪一点点都没有反应过来。
原来正主早就已经忘记了这件事情。
商锦摸了摸已经脖子上面的链子,她记得这条项链好像名为LUCK,是她在跟许莫言结婚之前买的。
当时她跟白薇到国外旅游,白薇给她买的,意为把一切的幸运都给她,把这项链带在脖子上,就是把幸运带在了身上。
后来她就跟许莫言结婚了,她以为这就是所谓的幸运,但是却是一个不幸,这条项链也就成了一个笑话。
至于这个手表也是新买没有多久的,就是觉得好看,所以就买了,那时候的她还不需要考虑钱的问题。
现在的话,她已经在考虑要不要把这项链拿去换钱得了。
奢侈品对她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
“好了,迷糊的锦鲤小姐,我要去上班了,你呢,就清醒一下再出门吧,车钥匙给你,相信我,你绝对比我需要这钥匙。”
祝珍珍冲商锦眨了眨眼睛,把钥匙放进她手里,就转身离开了,一个连自己身上有什么东西都不清楚的人,如何可以指望她坐公交去上班呢,她怕商锦不知道坐到哪里被人卖了。
她很穷,赔不起女儿给叔叔阿姨。
商锦看着祝珍珍离开的背影,忍不住失笑出声,祝珍珍还真的是把她当成傻子了吗?她只是没有想起而已。
不过现在看来她也不是一个穷人,身上这种东西还是可以换一点钱的。
不过她还没有沦落到那个地步,要贩卖身上值钱的东西才能维持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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