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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商锦起床的时候发现脚果然好了很多,本来仲成猪蹄的脚,现在也恢复了原来的样子,就是如果用力走路的话还是会疼。
为了健康着想,她还是乖乖的少走路,昨天那医生给的药还是很有用的,按这样发展下去,两天的时间,走路就不成问题了,可能会有点别扭,但是她又不是跑业务的,那一点点别扭也就可以忽略了。
“小锦锦,你的恢复能力还是很强的,这么快就好了,昨天看到的时候还吓人的很!”祝珍珍吃完商家的美味早餐又跟叔叔阿姨说了一会话之后才上楼看商锦起床了来没有,结果发现人已经坐在那里了。
商锦看着祝珍珍,点了点头:“我非常庆幸我有非常好的恢复能力,不然我今天就真的要坐轮椅了!”
没有扭伤脚之前没有发现可以健康的走路,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扭伤脚之后才发现行动方便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就好比如她现在想去洗个澡都要担心会弄湿脚,会让她伤上加伤,所以昨天晚上只是简简单单的洗了一个澡而已。
简直不能称之为洗澡。
“没关系,叔叔阿姨一定会替你买一个最好的轮椅给你!”祝珍珍龇牙一笑,商家要是放在古代是绝对标准的大户人家。
别人都说要抱着男主角的金大腿。
她现在算不算是抱住了女主角的金大腿。
女主角的金大腿永远都比男主角的好吧!
商锦对她翻了个白眼:“你还会不会说人话了?”
“我这不是在说人话吗?”祝珍珍一脸无辜。
商锦一把推开了她的脑袋,表示非常的不想跟她说话。
不过过了一会商锦是还是主动跟她说话了:“你今天不去上班,真的不后悔?你的全勤奖可是挺高的!”
如果全勤奖不高的话也不会值得祝珍珍念了好几次,是一个星期之内念了几次。
每天早上起来的时候都要念一次。
“今天一定不能迟到,马上就可以拿全勤奖了!”
“进入倒计时,全勤奖一定是我的囊中之物!”
诸如此类的话。
祝珍珍摊了摊手:“木已成舟,还有什么可说的,我现在回去也拿不到全勤奖了!”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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