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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俩必能名震千古,流芳百世。所有的猴子猴孙都得拜我们就像剃头的拜关二哥!

  大王居然还夸我了,“窜天大圣?这名儿好,不比我的齐天大圣差。”

  我忍着笑谢大王夸奖。

  只有我知道笑点在哪,真有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

  杨戬挥动三尖两刃刀,“废话说完了,泼猴,看刀!”

  我摇摇头,这年头大家伙都是实在是动手前还得提醒对方一句。

  来了——

  【选吧,给杨戬点眼色色看看,让他知道花果山的花为什么那么红①对着他的脸洒一把对神仙也管用的生石灰,帮孙悟空痛殴他,再棒打落水狗,拔光逆天鹰的毛 ②顿悟武学绝技“衣渐离”,和你交手的人无论是谁都不会遵循“衣服死活要留两片遮住重点部位”这一宇宙定律。并用嫌弃地口吻diss杨戬不如大王粗长。③成为杨戬的第三只召唤兽“窜天猴”,从此和哮天犬、逆天鹰一起流芳百世,还有神庙呢。 】

  嚯,好久不见这么走肾又走心的选项了。

  我也认真的分析一把。

  首先排除2,虽然衣渐离这招很让我心动,diss杨戬也没问题但是捎带上大王……就很不美了。还有我为什么会知道大王的那啥比杨戬的那啥优秀?这不侧面证实了我偷看过大王?

  想当年大王还是个刚出生的石猴,没有草裙穿之前,“我”肯定见过大王如初生婴儿般的毛茸茸的身体。

  我仔细地回忆了下,绝对选项并没有给我加载过去的记忆包。我遗憾地叹了口气。

  3肯定也不行,屈居人下还是当召唤兽,我道乐宴就算死在不受这等委屈!

  只有选1了。

  拔光逆天鹰的毛,这也太残忍了,比什么活叫驴、猴脑、水煮猫肉、活鹅肠还残忍!我、我我下不去手!

  棒打落水狗,字面意思得把狗子弄河里去不让他浮起来揍他。也很不仁道。

  我是不想选的,不选的惩罚措施是——掉光身上的毛。

  好事啊!

  早看一身猴毛不顺眼了,我想放弃这次任务,可绝对选项鸡贼地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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