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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与人共用一个丈夫:自第一次的房事,她才知道,这种能带来繁衍后代的男女间的行为,是能亲密到何等地步——别的先不说,首先与个人卫生息息相关:本来用别人用过的牙刷就够不顺心的了,自己从此以后勉强用了,如果还有人动不动就来借,用完再还回来,自己还得接着用……不可想象。
再有,她还在念书,万一怀了孕——毕竟宁铮这一段时间以来,可是诚心诚意地想要孩子的,所以每次都不会在外面……
奉九真心实意地叹了口气,果然,一有了这种事儿,生活变得好麻烦。
何况,现在夫妻俩的房事也太频密了,宁铮一回来见到奉九,真的就像熊瞎子见了蜂蜜,花痴子见了大姑娘一般,一脸春情荡漾地往上凑。
奉九都有点怀疑以前他之所以回不了家不是因为军务政务太过繁忙,而是因为知道回家对着太太也只能光看不吃这个势利的理由。
不过,每每看到他激情勃发时额头蹦出的青筋,额头冒出的硕大的汗珠子,及黑里透着血色的火热的眸子,那种隐忍和耐心,奉九也不是没有感觉的,但还不足以让她全身心地去感受他包容他。
她甚至在第一次同床时因为他把汗水滴在自己的身上而惊叫连连,非常不高兴,所以从此后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在枕下时刻备着一条手帕,一到看他汗出欲滴,就赶紧先把他的汗水给擦掉。
第一次看到她掏出一条小帕子时,宁铮的表情看起来像是哭笑不得:他这边每每箭在弦上、激情万丈,结果太太不投入也就罢了,反而扫兴地皱着小眉头,举着小手绢,忙忙活活地给他从左到右擦拭额头,简直就像医生正全神贯注给病人开刀,病人可好,也不昏迷着配合领情,反而很不合时宜地抢了护士的活计,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几次下来奉九再想掏手绢,宁铮就提前把覆在她身上的上半身退后一点,顺便把满头汗水甩落在她一身的雪软酥香上,要么干脆头一低在她身上轻轻抹过……
奉九气得要发疯,脏死了,她不客气地推开他,要自己擦掉,随即就被宁铮死死压住,低喘着说:“也不差这点儿了,你就忍会儿吧。”
就这么着,宁铮很快治好了奉九的臭毛病,当然也只能说,他在床上太霸道了,奉九只有招架的份儿……
他像一团火在燃烧,只不过还烧不起来奉九罢了,不过他也不大在意,好日子才开头不是么,总会开窍的。
现在他最盼望夜晚的到来:两个人没事儿就赖在床上,没一会儿就在奉九身上挑个地方下嘴。奉九的口感,就好像到了夏天才有的那银白色的羊角蜜,咬在嘴里酥酥脆脆的,却又清甜清甜的,不知不觉间,吃撑了都没察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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