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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他回来正好是周日,奉九已经返回奉大准备上学了,他就回了帅府小红楼的书房,不请自拿地把书带到了河南,用了四天的时间抽空读完了,心里觉得有点……荒谬。
他打算找个好时机跟奉九谈谈。
他们又玩了两天,然后一起打道回府。宁铮明天又该入关了,印雅格也得陪着他。
回到了帅府,到了晚间上了床,宁铮照例把奉九搂在怀里,问:“你最喜欢的书是《弗吉尼亚人》对么?”
奉九有点吃惊,但想到宁铮这个人观察力其实挺敏锐的,也不稀奇,再说一谈到自己喜欢的书,她总是兴致勃勃,就点了点头,又加了一句,“我和萝莉能那么快成好友,就是因为我们都最喜欢这本书呢。”
……这条消息可挺有价值,宁铮暗暗记在心里。
宁铮说:“你喜欢这本书什么呢?”
“书里那个简单的世界吧。有规则就遵守,即使好友违反了规则,也只能毁灭他。”奉九说起喜欢的书来,比平时更是滔滔不绝,“我还喜欢里面那些与众不同的实话,比如对莎士比亚戏剧的批判和对‘人人生而平等’这句话毫不留情的否定,这种批判思维,很不同。”
“还有呢?你不欣赏里面男女主人公的爱情么?”
“喜欢啊。我很欣赏女主角的独立坚强和自尊自爱。”
“那男主角呢?”
“聪明有本事有正义感……嗯还英俊。”
“如果你没嫁给我,如果你碰到了男主角这样的人,你会接受他么?”
“应该会吧。”奉九犹豫了一下,然后说。
如果这时奉九抬头看,就会发现宁铮的嘴巴咧得很开:小狐狸不是已经掉到自己的坑里了么。
既然这么欣赏过去在女人方面不那么干净的弗吉尼亚人,那么对于自己,也是可以接受的吧。
“那你和葛萝莉不都是‘叶公好龙’么——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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