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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我不拎着斧头吓死你!

  阮绵绵现在把程英拉到了自己这边的阵地,别提有多得意了。

  余奉咬着牙,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有什么条件,快说!”

  程英转了转眼珠子,她发现当自己跳出那个喜欢余奉的身份以后,看到的东西都不一样,以前,她一直觉得余奉是别人家的孩子,成绩好,长的也好,笑起来也好看。

  但是脱离了那个身份,她才发现,什么成绩好,长的好,笑起来好看,都掩盖不了他骨子里面的沙雕气质。

  呵呵!

  什么学校的风云人物,不过是看到斧头会怂,被人提条件了,会捂住小胸口的小软蛋!

  虽然这个名称不好听,但是却是一个事实。

  程英说,“我现在还没想好,等以后想好了告诉你!”她眼睁睁的瞧着,余奉又再次要抬手捂住自己的小胸口,程英气的牙都要咬碎了,“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贱呢??”

  “程英,你语气方干净一些!”余奉一脸复杂的说道,“我一直都是这样的!”是别人把他美化了,包括面前的张牙舞爪的女汉子。

  其实余奉不是学校里面的风云人物,不过是一个比赛也会紧张,需要外援的普通人。

  余奉都离开好久了,程英还沉浸在余奉说的最后一句话里面,阮绵绵抬手在程英面前招了招,“英英?”

  程英红着眼眶,有着浓浓的鼻音,“绵绵,你说,我是不是喜欢错人了!”她的余奉哥向是天上的太阳一样阳光,每次看到余奉哥笑起来的时候,程英的心都要炸了。

  刚刚那个离开的人,是她喜欢了那么多年的余奉哥啊!

  阮绵绵牵着程英的手,往外走,边走边说,“怎么会??”她抬手指着已经走到楼下的余奉,“从这个角度去看他,是不是觉得余奉样貌好看,气质也好??尤其是一个人走在路上的时候,简直就像是一个发光体一样!”

  阮绵绵没说错,在一群灰扑扑穿着补丁衣服的人里面,余奉穿着崭新的立领棉袄,下面配着一条款式新潮的牛仔裤,在有着一副天生的好样貌,以及优异的学习成绩,这里面每一项,都在为余奉加分。

  程英会喜欢余奉并不奇怪,学校里面会有那么多喜欢余奉的人也不奇怪。

  若是阮绵绵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高中生,没有前世的经历,她想,她也会喜欢这个发光体一样的余奉。

  但是,她有着前世的经历,把余奉刨开了看,其实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不过他先天的条件和后天的条件比普通人都好一些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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