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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走在最前面,最后是周秀英和阮国华,两人的神情都蛮沉重,而走在中间的则是老二阮国成,仿佛跟前面格格不入,他木木的把锄头搁到了柴房。
不知道从哪里摸出来了一个烟袋子,就坐在屋檐下,吧嗒吧嗒抽起了旱烟来,如果光看面容的话,老二瞧着模样,要比老大大不少呢!
一进院子,就能闻到一股子辣子味,酸菜炒猪大肠用了窗户上挂着的干辣椒,干辣椒放在锅里面轻轻的一炕,香的人直咽口水。
阮国华身上的沉重在看到自家老婆孩子的时候,顿时烟消云散,尤其是小闺女对着他甜甜的笑,他觉得这会就算是上山去打头老虎也是打的动的。
“绵绵身体可好了一些了?”,阮国华两鬓的白发随着风吹起微微颤动,脸上却带着真心实意的笑容,阮绵绵乖巧的点了点头,举起了手上的木碗,“妈做的鱼汤可好喝了!”
显然,这小木碗是单独给阮绵绵做的,她去厨房看了下,大伙儿都用的粗瓷碗,唯独她是小木碗,耐摔!给傻绵绵用,刚刚好。
“你身子骨弱,要多喝一些!”,阮国华三两步就走到了方秀兰面前,趴在方秀兰耳畔,轻声,“媳妇,你辛苦了!”,这明显是媳妇孩子两不误呢!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阮国华这般亲热的样子,让方秀兰的脸顿时有些发烫,红了一片,她嗔怪瞪了一眼阮国华,“孩子还在呢!”,方秀兰的生的好,五官秀丽,身姿窈窕,有着江南女子的温婉,哪怕是嗔怪的骂人,也是那种吴侬软语,这般嗔怪的样子,让阮国华心里一动,眼神也热切了几分。
阮绵绵听了以后,耳朵有些发麻,她啧啧称奇,自家老父亲和老母亲这狗粮吃的她服!
第11章
她发现就自给儿目光灼灼的盯着老父亲和老母亲看,反倒两个哥哥都跟没看到一样,想来是平时狗粮吃多了,也就习惯了。
方秀兰被自家闺女盯的有些不自在,她推开了阮国华的肩膀,“去去去,给妈盛饭去!”,老阮家并不兴就女人做饭,做活,男人回到家也是一样要忙活的。
这一点,在阮国华身上是有最真切的体会,他一直都明白一个道理,他爸走的早,他妈苦了一辈子,等他娶媳妇的时候,一定让媳妇顺顺遂遂的过一辈子。
许是闺女的傻病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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