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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有他人存在她担心被害,只有自己又觉得太过安静——明明是早就习惯了的荒野求生,有什么好不自在的?
哪里有这么多的伤春悲秋呢?不过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小事罢了,眼下最要紧的还是尽快将成神之后就成了半身法器的五弦琴掌握才是,这才是她在这陌生世界安身立命的本钱。
是说,琴要怎么弹来着?
一步登天成神,天地法则教了她怎么发展同道怎么撒播艺术的种子怎么接引侍者上天怎么在神界生活……但是它没有教要怎么弹琴啊!
别说从前学过,花了五年时间制琴,那么点基础早就被忘光了。
指法?那是什么东西?楚霏紫现在抱着琴就只能随随便便的拉一拉琴弦思考这个音难不难听有什么效果好嘛。
“总之呢,我现在对弹出什么天籁之音已经不抱期望了。”楚霏紫对新认识的好朋友如是说,“我觉得能把琴弹的难听也是一种本事,而且这总比把琴弹得好听要来的简单多了。”
她那位半截尾巴都浸在湖水里泡尾巴的好朋友就眨眨眼:“所以你是打算往这方面发展了吗,霏微?”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嘛,小娲……”随口给自己扯了个霏微别号的楚霏紫抱着琴重重的叹了口气,“我觉得我这辈子都没办法弹出什么好听的调子来了,而且当下来说,还是往这方面发展比较有前途吧?”
小娲甩甩自己漂亮的尾巴,形状漂亮线条优美的鳞片色泽正宛如天上的星星一样动人,洗过之后更添几分明澈之感。小娲对此非常满意,并且决定多泡会儿尾巴。“可是此道……未免太过自伤。”她很委婉的劝说道。
小娲不知道好听和难听这两条路到底是哪条前途比较大,她觉得两边都差不多,但要说起杀伤力来的话,那肯定是难听比较大。而且这条路不仅伤敌,它还自伤——这已经不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问题了,这是伤敌一千自损一千二的问题了!
“若是有朝一日,连你自己的想法都变化了……”小娲忧愁不已。
楚霏紫:“……”
是的哦。
俗话说得好,入鲍鱼之肆,久闻而不知其臭;入幽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环境实在是很能影响一个人,况且人的习惯是可怕的……要是时间久了,她习惯了这种调调……该不会对音乐的审美完全翻转过来吧?
这种可能想象有点可怕,但是……“好像也没什么影响吧?”
楚霏紫如是说。
就是分不清楚音乐的好听不好听,或者是可能把不好听的曲子当作好听,把好听的曲子当成不好听——这也算不得什么大事呀!
楚霏紫清楚自己的目标,她现在迫切所求的是自保的能力,这点小问题她完全能够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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