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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歌对于书籍十分爱护,缺页卷角在她这都是不可能的事情,但就算再精心,翻阅的痕迹也是难以完全消除。那本在七十年前去世的蔡明君——因其文采过人辞藻皆美,所留手稿无一不精妙,故如她的先祖一般,世人皆称一声蔡大家——所写的武当杂记便是如此,哪怕压得再平整平时保管的再仔细,那些因为多次翻阅而不再规整的毛边是无法修补的。
会看上很多遍的自然只会有喜欢的、或是有价值的书,王怜花很清楚叶闻歌的喜好,她对于那位早逝的文学大家仰慕万分,只恨不得自己早生个几十年好与之一见。
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在这件事上,叶闻歌一直用这句诗来自哀自怜。
并且对武当山上住着的那位娶到了仰慕前辈的张真人报以真诚的敬仰。
连带着对道家也是好感颇多,还一直想要去武当山上看看——说着是为了观赏武当山上的秀丽风景开阔一下眼界到处走走,实际上全是为了据说只有在特殊的几天之内才会对外开放的蔡大家故居。
“闻姊可是想去武当山?”王怜花明知故问。
“自然!”叶闻歌分分钟就被吸引走了注意力,她顺手从架上抽出那本武当杂记抱在胸前,因为说到了喜欢的人和事,连笑容也是甜蜜的,只差没有当场转个圈儿。“那是蔡大家长居之地,天下多少人不想去呢?况且武当风景秀丽,又有张真人坐镇,哪怕仅为观赏风景或是一听道文而去,也是极值得的。”
王怜花:“欲要远行?”
“这倒是还没有定下来。”叶闻歌也不隐瞒,“哥哥还没有答应我……”她叹了口气,很是失望的样子。
王怜花道:“闻姊还是去的好。”他微微的笑着,眼角挂着天然的一段风流,若是换个女孩子在这肯定早就看的脸红心跳了。只可惜叶闻歌与他相交多年,早就习惯了这张漂亮脸蛋,这时候也只是歪着头,不为美色所动的问了句为什么。
“唔……我听说,关外快活王的人要来这里了。”王怜花道,“他们想要为快活王寻找美人。”
毫无疑问,叶闻歌是满足这个条件的。
虽然作为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其实很少人知道她长什么样子,她也其实根本就不在快活王属下的狩猎范围之内。
漂亮姑娘不多见,偶然变异出现的更少,一般都靠遗传。叶闻歌有个美人亲娘,她这个当女儿的自然不会差。除却外貌之外,叶闻歌自幼熟读诗书,又前后有亲父兄长教导,一身雅致书香也是极为出众。两者相合,自然是风采过人。
正如空谷幽兰。
当然,也只是看起来像——王怜花一直觉得叶闻歌就是个傻白甜来着。
不然也不会被他骗了这么多年,到现在也还是傻傻的继续被他骗。当年对个陌生人都能随便发好心,稍一撒娇就举手投降愿意抱抱他安慰他陪伴他,也不担心他是个狡猾的小坏蛋,觉得所有人都是好的……真是蠢透了。
但若非如此,他们也不会认识。
那时候六岁的王怜花得意洋洋的想这个笨蛋真好骗,下次还要找她骗,肯定能够成功。现在十八岁的王怜花叹着气想早知道当年就不占这个便宜了,骗了闻姊这么多年他可不止喊了这么多声的闻姊,还跟着栽了个跟头。
爬都爬不起来的那种。
当然,他也压根不想爬起来就是了。
作者有话要说: 想要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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