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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江南一带,将重心转移到了那边。这自然使得他们在塞外的掌控力度开始削弱,也有其他的势力开始试图取代血玉会的地位。”李寻欢慢慢说道,“几年前我曾经路过血玉会的势力范围,救了一个人。”
这话题转换的实在是太过于突然,公孙秾华联系前后,思索片刻之后才问道:“白天羽?”
“正是他。”李寻欢轻轻点头,“他是用刀的好手,虽不知师承何处,但凭那一手精妙的刀法,已入江湖一流之列。白兄弟为人仗义大气,有许多人愿意追随他。也正是如此,方才招致了血玉会的忌惮,对他下了杀手。”
公孙秾华:“怪不得之前他对你这么热情……”原来是救命之恩啊,这就很能理解了。“这么说起来,李大哥你对于白公子还是有些了解的了?”
李寻欢道:“他绝不会是血玉会之人。”他说:“白兄弟素有侠名,虽说有些不羁,但极重承诺——”
“那就他吧。”公孙秾华道,“既然李大哥你都替他做保证……我也愿意信他一次。况且,我们也没有多少的时间了。”
薛阳草的保质期只有十天,超过时间药效就会迅速流逝,到时候和寻常的杂草也就没什么区别了。现在他们已经花去了一天——若非为了补充干粮之类不可缺少的物资的话,公孙秾华是绝对不会停下来进入镇上的。
浪费时间不说,鬼知道这里到底有没有血玉会的眼线啊!
公孙姑娘坚持认为大路上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李寻欢都不太好跟她说有可能血玉会的人已经知道了他们正在同行,而好巧不巧,为了能够在赶路的时候更加的舒适一点,不需要隔个十天半个月就换马车,李寻欢的马车是经过特殊改造的。
非常好认的那种。
不过这也不需要他说,公孙秾华已经有了这种猜想——也问了出来。
李寻欢应了是,忍不住加了点补救:“好歹……改过之后跑得快了很多。坐马车的话,总要比花蕊你之前来的时候快些。”
为了避人耳目而换上了新买的紫色裙子的少女脸色瞬间就僵硬起来了——好在有面纱作为遮挡其他人也看不到。事实上,这点公孙秾华还真的反驳不了。
公孙秾华之前从药谷赶到边关花了半个月,这还是建立在她不计成本拼命赶路的基础上的。但回去的时候要好一点,李寻欢的马车当然没有马匹跑得快,但胜在能够昼夜不停的赶路,小李探花认真的估计了,一切顺利的话,只要八天就够了。
差距摆在这里,怎么说都只是枉然。
不过公孙秾华也没有想要在这种问题上多做挣扎就是了。她说道:“总之——能赶得上就好。说起来,白公子能来得及吗?”关于这点,公孙秾华还是十分忧虑。
李寻欢道:“自然可以。白兄弟不缺良马,又是独自上路,更无它事烦恼,想来应会比我们更快一些。”马车跑得自然是没有马快的,况且他还要照顾到娇弱的公孙秾华——虽说公孙秾华一定能够咬着牙坚持下来,但李寻欢觉得,在时间尚够的情况下,这种损害友人健康的做法还是先放在一边比较好。
况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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