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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永远也流不干那样落个不停,眼圈儿红红,脸颊湿润,看起来当真可怜,恰如此时公孙秾华自哀自怜的内心。
李寻欢很尴尬。
要不是两只手都空不出来,他实在是很想点了自己的穴道,暂时性的当个聋子。
被迫作为一个安静的倾听者的后果就是,他不仅看到了女孩子大哭的狼狈模样,还将公孙秾华的少女心事——失恋,给听了个全。
甚至还能概括总结一下。
公孙秾华的故事十分简单,概括一下的话,一时冲动四个字就能陈述完毕了。
事情是这样的,从前江湖上有个医术好功夫也高的大前辈,某天大前辈觉得自己这一身本事不找个传人继承下去简直暴殄天物是世界的损失,于是他给自己找了个根骨好脑子也聪明的徒弟。
大前辈满以为聪明的徒弟能够将自己的一身本事给继承下去,结果聪明徒弟只在武功上聪明,在他同样擅长的医术方面简直就是根不开窍的木头。练武他能一日千里每天感悟不重样,而医术——学了十年还没能学会开药方。
大前辈十分失望,恰好这时候他遇到了一个身带奇症的病人。把人治好的过程中大前辈发现病患姑娘在医术上很有天赋,虽然一身上好的根骨被病给毁的差不多了,但既然已经有了一个能够继承武功的大徒弟,这也就不是那么重要了。
大前辈对病患姑娘——也就是公孙秾华发出了拜师邀请。
公孙秾华愉快的答应了下来,成为了大前辈的小弟子——理所当然,她开始跟着大前辈的大徒弟一起学习。
需要特别申明一下的是,到这里为止,都不属于公孙秾华的叙述范围,毕竟这和她的伤心事毫无关联。公孙姑娘的叙述是直接从日久生情开始的。
是的,公孙秾华她喜欢上了自己的师兄。
这并非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虽说公孙秾华年纪还小——今年才十五,但心理年纪已经十分成熟,自认已经完全具备去喜欢一个人的素质。他们又住在深山里,除却上门求医的病患之外一年到头的就只能看到两个异性,排除绝对不可能的师父之后选项自然就只剩下了师兄。
况且师兄的确是个很优秀的人,天赋好性情温和笑容爽朗,对待公孙秾华也很关怀体贴,就连只听了几耳朵这对师兄么相处情况的李寻欢也觉得师妹喜欢上师兄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要是公孙秾华师兄在这里的话,他也许会和对方交个朋友。
与性情相投志趣相合之人交友,实乃是人生一大乐事啊!
作者有话要说: 表哥有诗音,花蕊有师兄——你一个初恋白月光我一个初恋朱砂痣,很公平。
花蕊没有给师兄装滤镜,他真的是个非常好的好人
就是只把花蕊当妹妹——于是花蕊她就失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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