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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年这般说,程彦也不多问。
每个人都有自己特殊的癖好,她没有干涉旁人的爱好。
更何况,就李斯年那种较真性子,她纵然干涉了,他也不会做出改变,指不定还会嫌她多事。
既然如此,她何必多言,给自己、给李斯年找不痛快?
本着这种心理,程彦道:“你开心就好。”
反正不方便的人不是她。
坐的腿脚发麻腰/肢/酸/软的人更不是她。
李斯年笑了笑,与程彦闲聊几句,才与程彦说起正事:“吴皇后被废后,天子虽未要她的性命,可对她的情分到底淡了,薛妃又年轻貌美,贤良知礼,最是贴心,天子便去昭阳殿去的越发勤了。”
不知道是不是程彦的错觉,她总觉得,李斯年夸赞薛妃的话里,总有一种似是而非的讥讽在里面——贤良知礼,最是贴心,那是面上的,薛妃心里的算计,一百个她舅舅也比不上。
听李斯年说舅舅宠爱薛妃,程彦不以为然道:“男人么,不都是喜新厌旧的?”
不是她被这个世界男人一妻多妾制的生活同化了,而是这个时代就是这种法则,她的舅舅又是天子,根本不可能一直钟情一个人。
更何况,她的舅舅算是好的了,先帝才是将喜新厌旧发挥到极致的人,她的外祖母为先帝生下了几对儿女,先帝却连她外祖母的名字都叫不上。
她丝毫不怀疑,若不是谢元貌美强势,谢家树大根深,只怕依着先帝那种性子,早就厌弃了谢元,转头捧了旁的宫妃为后了。
在先帝薄凉寡情的对比下,她的舅舅简直是绝世好男人——吴皇后做的那些事,换成其他天子早就株连九族了,舅舅却只将吴皇后废去皇后之位,幽禁在长秋宫,并未要她的性命,甚至连她家人的封号都不曾收回。
李斯年抬眼瞧了瞧程彦,轻笑道:“也不尽然。”
他就不喜新厌旧。
眼前这个明艳张扬的少女,他怎么瞧都瞧不够。
程彦没听出他的画外音,随口接道:“也是,三哥便是个有情有义的。”
“平日里那般莽撞的一个人,居然能喜欢庄姐姐喜欢了这么多年,若不是庄姐姐被杨家二郎退了婚,只怕他还会藏在心里继续喜欢下去。”
“如今他得偿所愿,心里高兴得跟什么似的,舅舅赐下的两个侍妾,他见也未见便找借口推了。”
天家的规矩,在皇子王爷们大婚之前,天子会赐给他们两个侍妾。这侍妾需是良家子出身,不同于宫女,以后正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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