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92(1 / 2)
低,进了星展就有最好的资源,他有资格挑台本,甚至有资格随意更换经纪人,前一世于文就是被孟晗突然辞退的,但是在公司,能够签下来S类合同的也只有孟晗一个人。
再就是A类合同,能够签订这种合同的也都是一些大咖,分成跟资源也都是最好的,现在当红的方赫就是这种合约。
其次就是B类了。
盛倪记得上辈子有个艺人就是签了B类的合同,最后跟公司打毁约官司的。
当时这个艺人付出的代价很大,后来又控诉星展是个血泪工厂,当时这件事情的始作俑者就是于文。
星展内部有个说法,B类合同看上去是很好的,对于新人来说能签一份B类合同简直是求之不得,但其实也是陷阱挖的最多的合同,不保证合同期间的工作量,只谈艺人该承担的义务,不谈公司的责任,从合同文本的公平性来说,其实是有失公允的。
如果草拟这份合同的拟定方,将合同的有效责任很明显的倾向于己方,可以视为不平等的合同。
如果于文今天来的目的是找自己和谈,并且真的为孟晗好的话,盛倪倒是可以给孟晗这个人情,毕竟她对孟晗的印象还不错。
但是现在不一样,于文要坑她,还想用对孟晗好这个理由来坑她,实在是太不厚道了一点,到底这件事情是孟晗的主意还是于文的主意,她想了解清楚。
她淡淡的把合约合上,摇了摇头。
“你不满意?”于文有些吃惊,不过很快就拿出她跟人谈判的架势出来,一张冷清的脸上挂满了不乐意:“你跟孟晗合作确实可以提高知名度,但是因为这件事情也会影响到你的名誉,对你跟孟晗都不好,如果你稍微理智一些,就应该知道我能给出来一份B类的合同对你来说是最好的选择,如果钱放面不满意,我还可以再加一点。”
这份合同里面还提到了,她准备上□□唱的那首歌,改由孟晗演唱。
说不生气是假的,盛倪刚从幕后走出来,还没有上过真正的大舞台,难道就要被人再一次拖进幕后。
不可能的,她绝对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而且于文拿这种合同出来,明显就是要坑她。
盛倪把合同推回到于文面前:“我跟孟晗先生的合作一向都是他跟我谈,如果是他的意思,应该让他事先给我打个招呼,而且因为这场演唱会,我也做了很多的准备,不是钱的问题。”
而是这样随意的践踏别人的心血,合适吗?
于文很明显的脸色一变,她没有想到盛倪竟然这么杠,跟她谈孟晗有没有同意这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