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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鼠兄:“其实我更喜欢你用玫瑰来形容我。”

任务结束,小金毛提议去著名的Poltavskaya酒吧里嗨一嗨,宋悠悠和李明维很快被说的心动,余欢犹豫片刻,不忍扫了他们的兴,便同意了。

三个女孩都是乖乖女,还真的很少涉足这样的场合;小金毛和袋鼠兄不同,两个人原本就喜爱这样的热闹,一玩起来上了头,顿时忘记了同行的这三个姑娘。

今晚酒吧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庆典活动,余欢先前还同宋悠悠和李明维站在一块,但突然涌进的人群将三个小姑娘给生生分开,等这一群喝高了的战斗民族离开,余欢已经找寻不到宋悠悠的身影了。

独身一人的感觉一点儿也不妙。

尤其是在这样人种各异的情况下,雪肤墨发黑眼珠的娇小姑娘更是惹人关注,简直是在脸上刻了字——我是软柿子,很好捏的哦。

余欢刚刚走了没几步,就闻到一股剧烈的芝士和啤酒的混杂气息,一只毛绒绒的手蠢蠢欲动,想要搭上她的肩膀:“小姑娘……”

下一妙,毛绒绒的手被人狠狠拧住,往后一扯,骨节错位的咔吧声,紧接着,那只手的主人被掰着胳膊按在墙上,发出杀猪一般的嚎叫。

音乐声巨大,这一声惨叫被掩盖;只有相邻的几个人,皱着眉头匆匆离开。这边治安到底不如国内,来这里的不少是游客,在异国他乡,自然要少惹事情了。

余欢转身,颇为意外地同祁北杨对上了目光。

浅咖色的长风衣,黑色的裤子与鞋子,他瘦了许多,愈发显得眉目冷厉英俊。与之前相比较,此时的他显得要沉稳的多,遮盖不住的成熟男人的气息。

“好久不见。”

他说,极为俗套的一句开场白。

无数影视剧中,男女主因为种种情况被迫分离多年,再重逢时物是人非,满腔的感情,最终出口也不过是淡淡的一句“好久不见”。

余欢回过神来,冲他礼貌地微笑:“北杨叔叔,好久不见。”

这么个称呼倒是惹得祁北杨心头一松,他松开手底下哀嚎不已的人,低低说了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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