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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他戒不掉也不想戒的习惯。
软软凉凉的布料,贴着他的肌肤。
衣服不是人,没有体温,也没有思想,不会叫他的名字,也不会恼怒地嗔怪,或者开心地冲他笑。
桑桑啊。
已经接近86个小时不曾见到。
但很快……我就可以重新拥有你了。
第31章 第三十一点贪欢
余欢想了很久, 该送苏早什么生日礼物比较好。
思来想去, 最终决定还是送些精巧的小东西——她去了商业街的陶艺室,做了个小小的瓷花瓶。
瓶子小巧,拿来养铜钱草不错;苏早喜爱植物, 应该也不会讨厌这个小礼物。
虽然苏早早就告诉她:“只要人来了, 你就算拿斤土过来我都高兴!”
余欢想了想, 自己这还真是拿着加工好的瓷土去的。
参加生日宴需要晚礼服和高跟鞋,这些东西她如今都没有, 苏早也没叫她费心,早就告诉她,备好了。
余欢一到苏家,苏早就笑眯眯地把她扯进了自己的卧室:“来来来, 让我看看, 今天给小仙女做个什么造型好呢?”
余欢乖乖巧巧, 任由苏早在她头上拨弄。
余欢的头发发质好,乌黑浓密,柔韧顺畅, 苏早没舍得多碰, 给她挽了起来, 斜斜插了珍珠玳瑁的发夹。
——全因今日为余欢准备的礼服是件旗袍,真丝的,灰豆绿, 同色的内衬, 柔柔软软。
余欢抚摸着旗袍, 有片刻迟疑。
但很快,苏早便扳着她的肩膀,笑眯眯地把她推进了门中:“好啦,我的小仙女,该去换衣服啦。”
旗袍意外的合身,这是件旧式制法,无省,并没有刻意地束腰,腰肢处有两指空余,更显轻盈娇弱。,长至脚踝,自膝盖上两公分处开始开叉。
……像是祁北杨的审美。
强迫自己不去多想,余欢问:“今天来的人很多吗?”
先前她同祁北杨在一起的时候,不太参加这样的晚宴;概因余欢不擅长交际,也不太想以祁北杨女友的身份被人指点审视。
圈内真正知道她是祁北杨女友的人其实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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