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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的一天。
秦则初和武子期出任务回来,刚到刑警大队门口,一个队员着急慌忙迎上来:“秦队,押运车刚走十分钟。你还可以赶上。”
“把位置传给我。”秦则初边扯衣服边跨步上台阶,“给我找个剃须刀。”
“好咧。”队员早已习惯他去法院前必‘沐浴焚香’这一套流程,一溜烟跑开去准备。
“初啊,我突然福至心灵,开始思考你是不是本末倒置了。”武子期快步跟上他,上下打量秦则初,“你每次去见许央都要把自己捯饬得光鲜亮丽,天底下你最帅,想第一眼吸引许央的注意是没错,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许央之所以能第一眼认出你,就是因为你这身皮囊。别说是许央,全法院的人都能在第一眼认出你……”
秦则初脚步一顿。
好像有点儿道理?
武子期说的对,他就是喜欢看许央在人群中第一眼看见他时的那双眼睛,亮晶晶,像是藏了星星。
如果他不是人群中的最闪耀的那一个,她还会第一眼认出他么?
很幼稚的念头。
但他想试一试。
秦则初转身跑下台阶。
“老夫老妻的,你们还搞这一套……”武子期还在叨逼叨,久久不见回应,回头,看见秦则初已经开着车驶离大院,啧了几声,“许央,我他妈一个男的,真羡慕你。”
到达法院,下车前,秦则初在后视镜里看了眼自己。
头发油腻,眼底黑青,胡子拉碴,嘴唇上都是干皮。便服穿了五天没换洗,皱皱巴巴一身臭味,邋里邋遢。
他都被自己现在的样子吓了一跳,差点没认出来。
不断给自己做心理建设,媳妇认不出来实属正常。
交接过工作,在休息室的走廊里找到许央。
她正靠着墙啃面包,听到脚步声抬头。
“一、二。”秦则初在心里默数。
二尚未数完整,许央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不顾走廊里来往的同事们,她张牙舞爪跑着冲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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