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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央:“……”

她其实很想问那天夜里的事情。

有些事经不起细想。

许央发现,假设秦则初就是那个凶手。逆推,一切都有迹可循。

比如——

薛定谔的棒棒糖。

她在便利店多看了两眼棒棒糖,夜里秦则初就翻窗进她房间,给了她那根棒棒糖。那么,是不是有种可能:她在便利店时,秦则初已经有了杀人计划,如果出现意外,她房间是他暂时的藏身处?

同理——

秦则初今天一身黑的装扮。

他以前几乎每天都穿着白衬衫,至少许央路过便利店时看到的是这样。那夜在她房间,她多看了他脚上的球鞋两眼,而他现在脚上穿的是双黑色帆布鞋,普通到不能再普通,许央怀疑是弄堂便利店的处理货。

他换掉那天的衣服和鞋,为什么?如果他是凶手,显然是在销毁证物。

许央被自己的逻辑链吓到了。

反观秦则初,一直规规矩矩安安静静写作业到上午放学。因为没带笔,他还管许央借了支。

一切风平浪静。

上午放学,杨音音拉着许央去食堂吃饭,走到走廊拐角时,杨音音纳闷:“马尚飞和你新同桌讲和了?”

许央在走神,没听清:“什么?”

杨音音看着走廊尽头的厕所,喃喃道:“我刚看见你新同桌搂着马尚飞一起去厕所了。”

许央回头,走廊里来来往往的人,没看见秦则初和马尚飞的身影。

“他们已经进去了。”杨音音抬胳膊拢在许央肩膀上一起往楼下走,“刚才就是这样,你新同桌搂着马尚飞。对了,你新同桌叫什么?”

许央:“秦则初。”

他们果然是讲和了,下午课间,许央清清楚楚听见马尚飞叫秦则初‘老大’。

马尚飞买了一兜饮料,给附近几个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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