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掐尖?既然如此,男人为什么从不要柔和、要贞顺,反倒样样都要争一争,比一比呢。再说,若女子就天生要自觉地矮男人一头,万不能出头露面,那她喜娘的成功算什么?这一家人,要是等着张丛养,她们母女三个纵是有幸还活着,只怕也穷困潦倒呢。

  两个女儿十分以为然。有她这样的母亲,姐妹两个虽在女学堂里装出一副极恭顺的模样,心底下对那些“规矩”也都是不屑的。对那些为了守规矩吃了大苦、最后只换得列女传里一行字儿的女人,她们也是并不向往的……

  给那些女人写评述,她们写得出什么?

  赎身(已重写章节)

  “被男子瞧了光手臂,便要将手臂砍下来,被男子拉了手,便要将手臂砍下来——那可是发水灾的时候啊,人家救她,她倒嫌人家碰了她污了名节,还要砍手!大半本书都是这种傻子,教我怎么写?依我看,若是男人瞧了你的光手臂,只砍掉自己的手算什么呢?那男人非礼而视,不该先将他的眼珠子抠出来么?若是被人救上木筏时还不愿被拉到手,那就不要上木筏,淹死在水里不就好了?哦,对了,水里也淹死了陌生的男子呢,和陌生男子死在一个地方,不妥不妥!”

  惠仙正色吐槽,喜娘听着,暗叹女人活在天灾人祸的时节真不易,而一边的小吴氏却几乎忍不住了,她很想笑出来。

  这列女传上讲的都是些什么人呐!原来富贵人家的女眷们就学这个!她们小门小户家里头,全没听说过这些壮烈的傻事啊。

  ——若是叫男人看到了手臂就要剁了手臂,她们天天抛头露面在外头走的,每日不知要被多少男人瞧到脸,难道要连头都割下来么?

  “你可没这么同崔娘子说罢?”喜娘问道。

  “我哪儿敢呀。”惠仙挑挑眉,道:“我说啊,女子原本是娇滴滴的,可为了名节,痛也不顾了,命也不要了,这才是真勇敢呢。便是拿去和男子战死疆场比,也不逊色!”

  惠玉想到当时的情形,亦忍不住用帕子掩了小口轻笑:“姐姐那么说,崔娘子还十分嘉许她呢。”

  喜娘瞧小女儿一眼,道:“你姐姐说你的小文写完了,你写了谁,写了什么?”

  “我写的是前朝金节妇。”惠玉的声音柔柔的,轻轻的:“她是前朝高门大户的女儿,出嫁不久,夫婿便死了。族人谋夺她的资产,想要逼死她,她却已知自己怀有身孕,推脱要服侍婆母,毁容保命,谁料生下来的是个女孩儿,族人们又生了心思,她便为女儿招了赘婿,抚养一双孩子长大,供那入赘的少年读书,直到考了状元,又孝养婆母,让婆母八十而终——我不如姐姐机灵,那明夸暗贬的我写不来,瞧着也只有这一个人,活得还算个人了,只好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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