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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将那块刻有自己名字的玉佩藏得很深,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相信他还有那么贵重的东西。

  叶瑾隐隐记得自己应当有个了不得的身份,可当他仔细去回忆的时候,却什么都想不起来,只觉得头疼欲裂。他就这么浑浑噩噩地活着,依靠本能进入了沙漠,每日茹毛饮血,苟且偷生。

  直到他在睡梦中被一只硕大的蝗虫袭击。

  有一个好看的陌生人救了他,给他吃和喝的,还说要将他带离混乱贫穷的沙漠。

  当那个陌生的年轻人笑着问叶瑾,他愿不愿意跟他走的时候,叶瑾犹豫了很久——他不是在纠结自己想不想跟他走,而是在害怕对方会后悔,再次将他抛回来。

  那个人很耐心,等了他很久很久,也没有催促他一句。

  叶瑾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他把手放进了林凌的手心里,当做答复,仰着头去看他——他其实不太喜欢这种仰望的姿态。

  他想,自己以后一定要长的很高,要能够俯视他。

  年轻人收起了蝗虫的尸体,说要拿回去交差,而后牵着他的手一直走。

  那时候天还没有亮,对方说就是要趁这个时候,天气不热,清凉地赶路。叶瑾没有提出异议,他跟着年轻人走在黑夜的沙漠中,夜空里的星星闪烁着耀眼的光芒,漫天银河几乎照亮了沙漠,但叶瑾想,它们都不是真正的光,甚至无法被称为光。

  他抬头看着林凌的侧脸,忽然有种这滔天黄沙,纷扰人间都不事的感觉,他愿意一直这么走下去,哪怕黑夜永无止尽,日光永不会到来——

  此后如竟没有白昼,你便是这无边黑暗里唯一的光。

第二十九章

  黑夜悄悄地取代了光明, 将回归平静的大海掩盖在自己的披风之下,天边的圆月明晃晃地在海面上荡漾,也撒在了悬崖之上的公路上。在高大的森林内部,那一片狼藉的地面上空无一物——黑色的飞舰开启了隐形装置, 与周围的地面完美地融为了一体。

  三辆高级越野车呼啸般地从公路上疾驰而过, 与森林内部的飞舰擦肩而过, 绕过山路,最终停在了一栋别墅门口。

  那栋别墅从外界看上去很漂亮,小花园里生长着茂盛的花, 二楼的窗户透着明亮的灯光。

  车门忽地一下被从后座打开,一个穿着长风衣的男人不分由说地从车上下来。从他身后将将停下的几另外两辆越野车上也跳下来一群训练有素的保镖, 其中一名中年男子站到了男人身前, 向前一脚踹开了别墅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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