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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媚打入一缕黑雾,覆盖墨玉,不让程何芳的气息露出来。
做好这一切后,嘴角略微勾起一个笑容。
这墨玉就是宝宝的原身,前不久从宝宝那里骗噢不,是哄来的,以前是红色的,自从跟她融合以后,就成了紫黑色。
也就是俗称的墨色。
用婴孩尸体制作小鬼,尸体最好在24小时以内,余媚使用法术敛去魂体,潜伏在尸体的不远处等了大概一个多小时,远处传来动静。
脚步声越来越近,芦苇被一双黑色的手套拨开,一道身影出现在尸体旁边。
这个男人从头到脚都包裹的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从身形来看这人估计有一米七几,骨架大,这是一个男人的体格。
男人到了后,没有观察周围有没有人,而是把电筒固定在额头上,开始挖坑。
这说明现在所做的事情,对男人来说很熟练。
孙大贵挖的坑不算深,挖的时候用了半个多小时,而这个男人挖了一会休息一下,用了一个多小时。
是体力不支,还是因为什么原因?
男人把婴孩尸体装好后,又把泥土推回原位,这才带着离开,余媚悄悄的跟在身后。
她现在摸不准男人的实力,还是谨慎一点为好。
第76章 金尊娃娃
黑衣人没有顺着回去的方向走,反而往深处走去。
余媚念头一转,就知道他要去那里。
风在吹,耳边总有些诡异的响声,忍不住想回头,又不敢回头,像是背后有个什么东西在跟着一样。
能半夜三更的在这种阴森恐怖的地方行走,真不是一般人会干出来的事儿,正常人早就吓破胆。
黑衣人来到杀害程何芳的地方,看到尸体被掩埋咦了一声,想不到这孙大贵还存有一丝人性啊。
这里的秘密只有他和孙大贵知道,埋尸体的人除了孙大贵,不做他想。
余媚看到这一幕,则在心底暗道:幸好她之前就把野狗的尸体收拾了,不然的话被黑衣人看到,铁定会起疑心。
黑衣人来这里是想碰运气的,在外被谋杀身亡的人通常死后带着怨气,不能入冥界,只能在身死之地飘荡,看到周围没有魂魄的时候,他心里有些小失落。
刚衍生出来的冤死鬼可是个好东西,收拾起来容易,用处也大,要是冤死鬼过了一段时间变成了厉鬼,用处更大,但不好对付。
看来这死人生前窝囊,死后也窝囊,既然这里没有冤死鬼,黑衣人没有在此地多做停留,顺着来时的路回去。
此时是深夜两点半,天空坠入黑暗,街上一片漆黑,无人行走,形成了罪恶最好的保护伞。
余媚避开游走的鬼魂,始终保持不远不近的距离,跟着黑衣人,穿过大街小巷,来到一处偏僻的民屋。
这是一栋独立的楼房,别看楼房外表陈旧,地方又偏僻,以当地的经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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