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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很尴尬了。
☆、论御猫的腰力(10)
包大人拿出了两个看守的验尸记录,证实我手里的剑正是杀死其中一人的凶器,那人被割了喉,另外一个被我踹碎了胆,当场死亡。
两个人的死状都很惨。
我救出来的孩子虽然被折腾得很脏很臭,但没有一个受伤生病,包大人一早上升堂问过案,由于只是拐,还没有卖,那家咬定是准备把孩子卖去偏僻地方给人做孩子,而这样的罪责只需要判三年,就算孩子数量较多,也就是多判十来年。反而是我下手太重,杀了两个人,闹出了人命案子。
我很不高兴。
包大人问完我,又拧着眉头拿出了另外一份公文,说道:“戚姑娘,两日之前的下午,你携带六颗通缉犯人的首级归案,领了四百两官府赏金,可有此事?”
我警惕地说道:“通缉文书上写明生死不论,看守的事我认账,这六个人总不能也算我杀人吧?”
包大人不语,倒是一旁的公孙先生开口道:“戚姑娘,大人便是惜你一身本事,行事亦有正气,这才不曾在大堂问案,大人问什么,你答就是。”
我一点都不觉得自己正气。
韩非子说过,侠以武犯禁,我便是个中典型,触及我底线的犯事之人,我通常见一个杀一个,只是单单惹了我,不曾犯过大错的,根据惹到我的程度决定他们今后的残废等级。
但这并不妨碍我在展昭面前露出些委屈的神情。
我这个人有一点表演欲,但并不对每个人都这样,大部分的人在我眼里和鱼没什么区别,我只对喜欢的人有表演欲。
果然展昭看我的眼神里除了担忧,又带上了一些怜惜之色。
包大人停顿了一会儿,又说道:“那些都是朝廷通缉人犯,本官自不会多言,只是戚姑娘,你杀人的手法纯熟至极,在此之前,你可犯过案?”
我机智地说道:“大人,我在我们村子里是负责杀猪的,人称一刀归西,杀猪无数,是以手法纯熟。”
气氛不知为何有些凝滞起来。<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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