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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林栀,不是任何人。

  是沈晚晚。

  是他的晚晚。

  “是,”她抬起手背拭了拭眼角泪,笑着迎上他无比平和温柔的目光,“我是晚晚。”

  是你的晚晚。

  -

  一周后。

  沈知昼归队,回警局报道,记一等功。

  戚腾无比自豪地向周围的同事和后辈们介绍身边这位一身笔挺警服,虽形容年轻,但却无比飒爽英朗的男人,说,这是我们的英雄。

  沈知昼觉得心口都烧了起来。

  那枚小小的国徽,就拓着紧密的线印在那里,印在他的骨血之中。再也分不开。

  在一众钦佩与肃然起敬的目光中,他六年来头一次有勇气直起腰板,毫无顾忌地穿上了这身飒踏警服,向青天白日,向国旗,向国徽警徽,庄重地敬了一个礼。

  随后,举行了严肃的归队与宣誓仪式。

  铿锵有力的人声,掷地有声地沸腾在朗朗天空之中——

  宣誓着他们,将以此生最热忱、最忠诚、对祖国人民最敬恳的一颗鲜活赤子之心,赌上性命,赌上人生,与毒品,与罪犯,与黑夜,做穷尽一生的斗争。

  -

  那之后,戚腾带沈知昼去了伯父权开宙的墓碑前。

  许凌薇和晚晚就等在那里。

  见他从当初那个眉宇间还染着寸脱稚气的男人,如今已以一副全新的模样出现,许凌薇眼角不禁有热泪涌出。

  握了握他的手:“你来了。”

  他点点头。

  “你伯父和你爸爸妈妈,肯定很欣慰。”

  ——还有妹妹。

  他正这么想,晚晚已经悄悄地把怀中的白菊递给他。

  塑料包装纸在怀中不安分地沙沙作响,他抿着唇,深深望她一眼。

  他接过花束之际,她也才惊觉——

  六年来,在那些暗无天日的时刻,镌刻在他眉宇之间的颓然之气,却全然未消。

  ——见过黑夜,怎么会忘记黑夜的模样。

  可知道有无比绚烂的白昼存在,所以,才会咬牙坚持下去吧。

  可这种惯常的颓然,如同他的伤疤镌刻在周身,永远无法消退。

  沈知昼放下白菊后起身,不自禁地望向天边。

  飞机拖着长长的尾巴拉出一条白线滑过晴朗无云的天际,好像是有一把刀,把他的皮肤滑开。

  有鲜血涌出,无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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