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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嘱咐她快点吃,随后起身去开门。
“基本上都拿来了——”
虎仔和阿阚抱着三四个大箱子,跌跌撞撞地进来,大呼着好重,扔到客厅里,看了她一眼就走了。
晚晚才认出,其中一个身形魁梧的寸头男人是昨晚在兰黛外面的男人。他说他的老板要他送他们和受了伤的谷一宁去医院。
原来是哥哥,让他送他们的吗?
沈知昼说:“晚晚,过来看看。”
“什么?”
她过去,打开几个箱子翻了翻。
一大堆东西,居然都是她的。
有她当季穿的衣服,书包,课本,还有鞋子什么的,甚至连她床上经常抱着睡觉的布偶熊也一起拿来了。
她抬起头,诧异地看着他,说不出话,“这是……干什么?”
他插着兜,站在一旁,垂下眼略略地扫过那些东西,答非所问地说:“看一下还缺什么,今天放学我带你回去一趟,看看还有没有需要拿过来的。”
“……”
只听着他安排,她却一头雾水。
不是说她在这里待两天就好吗?
为什么搞得像是要长住一样?
同居?
可一想到在他家洗手台上发现的那只耳环,她心里就非常不是滋味儿。
如果他有女朋友,那她待在这里算什么呢?
——算什么?
这个想法冒出来后,她顿时吃了一惊,恍然回神时,惊觉这三个字,极其,非常的可笑。
他一直把她当小孩儿,当妹妹看。
她还能算他的什么?
现在也不过是当她是妹妹,才毫不避讳地让她待在这里吧?
“这是干什么?”
“你叫沈晚晚,”他突然出声,淡淡地说,“我叫沈知昼。”
“……”
她轻轻拢了拢眉心,更不解地看着他。
他眸色一下深沉下来,朝她笑了笑,问她:“是么?”
——不是吗?
她拧着眉,不懂他的意思。
他仍在笑,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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