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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五六岁的男人,由而立逐渐步入中年,他的精神状态,不知是不是错觉,却好像一天不若一天了。
沈知昼记得刚来伽卡见到程嘉树时,他还是个精神头很足的男人。
总爱穿一身黑色祥云纹的冰丝唐装,开襟盘扣,领口束得一丝不苟的,常眯着一双狐狸眼笑着瞧人,脚尖一下下地点着地,仿佛时时刻刻,都在酝酿着什么坏点子。
除了康泰亨,大家最怕他。
程嘉树继续说:“康泰亨明天下午回伽卡了,你现在不回去,躲在这里自在逍遥,还带着个小姑娘,到时候死的可就不是你一个人了。”
程嘉树意外地没有大呼一声“康爷”,挑着眼尾看他,笑容却颇有些无奈:
“总之呢,现在所有人都以为是你杀了康绥,你躲在这里,给别人看看可不就是心虚么?”
“凭什么以为是我杀的?”
“别那么单纯,康泰亨的亲儿子死在了你眼皮底下,你以为单凭你一张嘴解释不是你杀的,或者躲在这里根本不解释,他就不会怀疑你了?”
沈知昼皱了下眉,冷声地说:“我没说我不回去。”
“我知道,”程嘉树甩了下丝绸帕子,仔细地折好,好像那是件什么世间罕有的稀奇宝贝一样,妥善地塞回口袋中,慢条斯理地说,“有个小孩儿捅了你一刀嘛,你还给了他一枪。”
“……”
“想不到,枪不离手的你,也有枪法失误的一天,”程嘉树轻嗤着,那双狐狸眼直直地盯着他,“丢人啊,亏你还是警校出身。”
沈知昼浑身一震。
丝丝寒意从他脚底,蔓延至四肢,一点点地麻痹了他浑身的神经。
“很意外吗?”程嘉树哼笑着,一副又要威胁他的口气,“沈知昼,你都能对一个无辜的小孩儿开枪了,你还以为你是什么好人吗?从警校出来的,就都是好人吗?太看得起自己了吧。”
沈知昼眸光冷冷,抿了抿唇,不说话。
程嘉树随意坐在床边,直视面前脸色越来越沉的男人,一双吊梢的狐狸眼中盛满笑意盈盈,继续不紧不慢地说着:
“其实我很想问,那个小男孩儿捅你的时候,你是不是特别恨他呀?你恨死他了是不是?恨不得杀了他,把他千刀万剐。你呢,也恨不得杀了我,还要撞死我,你也恨不得杀了康绥,还有康泰亨,是吗?”
“因为你呀,太痛苦了,实在是太痛苦了,对吗?但是啊,沈知昼,你仔细看看,你看看你沾满血的这双手,你啊,已经做不回好人了。”
“你现在,就是个毒贩,你要杀我,无非就是杀毒贩嘛,但是你自己也是毒贩。毒贩呢,就要有个毒贩的样子,别装都不会装,知道吗?”
沈知昼听他说了一通,始终不言不语。
只是寡漠地看着他,神色愈发冰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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