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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地带引着我写。

  可是一离开他的扶持,我就乱了分寸。一个星期过去了,我还是写不好,看到我如爬虫般歪歪曲曲的字迹,凌厉的剑眉纠结成难以言状的弧度:“所以你是为什么想要抄书?”

  “因为我要活下去,要娶醉红楼最美的美娇娘。”我朝他粲然一笑。

  第15章 搞事情

  

  那时候的我还不懂风月为何物,只觉得小小的月柒,是醉红楼最美的姑娘。

  “唉,慢慢来吧。”他重重地叹了口气,根本没把我的话太放在心上,立马回归沉默。

  往后的日子里,我替他抄写着一份份的书卷,虽说字奇丑无比,他也不嫌弃,耐心地翻看着。

  他每天供我些粗茶淡饭,有时候会带些油腥,有时候我端详着他细嚼慢咽的样子,觉得他大概是上天予我的最大恩赐。

  他每每看到我望着他发呆,总会用筷子敲我的头:“想什么呢,小鬼,快吃饭!”

  我没有名字,他也懒得给我起名字,便一直叫我“小鬼”,我也未曾问他姓甚名谁,一直唤他“先生”。

  夜里,我和他同睡在那张破破的大床上,有时候我会听见他的梦呓,含含糊糊的,也不知说了什么。

  他是个书生,他跟我说,他要去参加科举。我也不懂那是什么,只是看着他夜夜奋笔疾书,觉得科举对他而言很重要,便更加奋力地替他们抄书。

  那一年金秋,他金榜题名,中了状元。他穿着御赐的锦衣绿袍,一尘不染的新靴,游历在熙熙攘攘的念城,接受来来往往人的目光洗礼,风光无限。

  游街结束后,他骑着御赐的宝马,带我狂奔在念城里,最后停在了一个小溪边,窝在我怀里,哭得像个孩子,一遍一遍地重复着同一句话:“我找不到了……”

  那一刻他的模样我从来未见过,只觉得他虚弱无比。我被吓得手足无措,也跟着他一起哭了起来,我们俩的嚎啕声引来了不少围观的路人。

  立马有人认出了他:“咦,那不是新晋的金科状元嘛,他和一个小孩子在这里干嘛?”

  吓得他马上捞起我,骑着他的大棕马,一溜烟就走了。

  “我收你做义子吧,从今以后,你就不必颠沛流离了。”他收拾好了细软,正准备去皇城报道,望了望了一无所有又无家可归的我,突然开口说。

  “嗯嗯。”我头点得跟小鸡啄米似的,有依有靠的感觉,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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