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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然而原主拿顾随城当男朋友当丈夫,顾随城却仍把原主当用钱买来的金丝雀。
甚至于,日子一长,这只漂亮的金丝雀在顾随城眼中也变得乏善可陈,索然无味。
突然响起的敲门声打断江姣的思路,“小姐,午饭做好了,可以下来吃饭了。”
江姣换了身衣服下楼。饭桌上已经坐了个人,纤细苗条的背影,长及腰部的青丝,正是原主心心念念的妹妹江络。被脚步声惊动,她转过脸,十八岁的年纪,一张脸青春靓丽,鲜亮得如同含苞待放的花骨朵。
“姐,你下来啦。”
江姣点了点头,坐到饭桌上。顾随城中午不回来,两个人,桌上三个菜一个汤,红烧肉炖莲藕、糖醋排骨、家常豆腐,还有一盅党参乳鸽汤。
还在发烧,靠着功德之力才恢复健康的江姣眼睛一瞟,半点胃口都没有。她抬眸看向保姆陈姨。
陈姨正将一碗撇去油的党参乳鸽汤放到江络面前,一脸慈爱,“络络,乳鸽汤美容养颜,多喝一点。”
江络接过汤,附上一个甜笑,“谢谢陈姨。”
看着这幅其乐融融的画面,江姣眉梢一挑,拿起筷子敲了敲碗,吸引来两人的注意力。
“小姐有什么事吗?”对着江姣,陈姨收起刚才的慈爱,一副公事公办的面容。
“陈姨,你做保姆几年了?”
陈姨不知道江姣葫芦里卖什么药,老实回答,“十年。”
江姣轻笑,杏眸里却含着锐利的光,“十年了还不知道在主人家发烧的时候应该做什么菜?!连锅白粥不会煲,你这十年是在吃干饭吗?”
陈姨眉头一皱,声音里有几丝强压的怒火,“小姐之前生病也没要求。而且络络身体好,要正常吃饭。”陈姨在这幢别墅干了三年,心知肚明江姣最疼爱的是江络,只要搬出江络来,江姣就没了脾气。
原主脾气好,宠妹妹宠上天,为此不惜委屈自己,但江姣可不是这样的人。她丢开筷子,呵了一声,“江络要吃饭,我就不用管了?你干了十年保姆,不会做正常饭菜的同时,再做个病号餐?”
陈姨闷声不响,没来顾家之前,她当然会,但来了顾家之后,江姣最初几次生病都忍了,让她不用麻烦,照顾着江络就好。时间一长,陈妈自然习惯了忽视江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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