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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有话要说: 谢谢戏精仙女本仙、第七人格的地雷!!!谢谢老爷们的营养液!!!

☆、第六十二章

时隔百年再次见到江愁枫, 烟花是有点欣喜的, 当她到了元婴时再来看四周的人, 会发现和从前不一样的东西。

比如江愁枫,烟花能比小时候更深刻的感受到男人的强大, 十分纯粹的强大。

如果说师兄的强大是宽泛到天地万物,那么江愁枫的强大就很具体了,他专注手中的枪,所作所为皆是为了能让自己和那杆枪更加锋利。

那是绝对的集中,不可忽视的锋芒。

江愁枫上上下下地打量了遍仰头看他的小姑娘,然后点点头,嗯,长得更随他了。

“江兄, 稀客。”殷旬笑着迎上,沏了茶递给他,“是来参加十大宗的会议么?”

“掌门去了, 我来送礼。”江愁枫毫不婉转地道出自己的目的, 然后从储物袋里掏啊掏, 掏出了一个鸟笼递给烟花。

烟花接过, 看见里面有只白首红身的短吻小鸟。

“鸟?”她偏头,将眼睛从笼子的另一边露出来不解地看向江愁枫。

江愁枫颔首,“鸟。”

两人面无表情一言不发地对视着, 显然沟通得不是很顺畅。

殷旬挑眉,“这是窃脂?”

窃脂,好窃肉食。因为可以御火又长得好看, 是修真界很受欢迎的宠物。虽然数量稀少也没什么人能把它做宠物。

“嗯。”江愁枫点头,“鸣仙子是雷火灵根,万一烧起来了,可以用它。”

烟花和笼子里的小鸟对视,然后红身白首的鸟冲着她大叽了一声,背过了身去。

烟花眨巴眨巴眼睛,她好像被讨厌了。

殷旬听了江愁枫的解释,屈指掩唇笑道,“江兄,烟花儿不是小孩子了,不会没事放火烧着玩的。”况且这只窃脂看起来还很小,也不知道等它长成还需要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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