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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现在才发现刚刚在马路边自己是无自觉地要自杀。
思琪去抽屉翻找,伊纹姊姊给的玫瑰项链静静在首饰盒里盛开,戴起来又低了一点。她有一颗锁骨旁的小黑痣作标记。又瘦了。穿上跟伊纹姊姊一起去买的小洋装,蓝地上开的也是玫瑰花。思琪哭了,肩膀一耸一耸地。没想到第一次穿是这种时候。写遗书就太像在演戏了。如果写也只会写一句话:这爱让我好不舒服。
拉开窗帘,天黑得很彻底,显得远远近近一丛一丛灯花流利得像一首从小熟背的唐诗。思琪走进阳台,望下看,楼下便利店外拔掉消音器的摩托车声,蒸腾到七楼就显得慈祥了。人衔着香烟走路,看下去,脸前烟火摇荡,就像是人在追逐一只萤火虫。爬出阳台,手抓栏杆,脚踩在栅字式栏杆的那一横划上,连脚底板也尝得到铁栏杆的血腥味道。她心想:「只要松手,或是脚滑。后者并不比前者更蠢。」高风把裙子吹胖,把裙上的花吹活。还活着的人都是喜欢活着的人吗?她非常难过,因为她就要死了。这时候,望下竟看见对面那公寓管理员又在看她,脚钉在地上,脖子折断似磕在后颈,也没有报警或喊叫的意思。仿佛他抬头看的是雨或是云。思琪心里只出现一个想法:这太丢脸了。马上爬回阳台,俐落得不像自己的手脚。她才十六岁,可是她可以肯定这会是她人生最丢脸的一幕。
在阳台肝肠寸断地哭,传了越洋简讯给老师:「这爱让我好不舒服。」后来李国华回国了也并不对简讯表示意见。老师是爱情般的死亡。爱情是喻依,死亡是喻体。本来,这个社会就是用穿的衣服去裁判员一个人的。后来怡婷会在日记里会读到,思琪写了:「一个晚上能发生的事真多。」但是,思琪搞错了,这还不是她人生最丢脸的一幕。
李国华和同事去新加坡。他们每天都很晚起,先到景点拍几张照,再悠闲地晃到红灯区。照片是给老婆孩子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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