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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什么车我给你买!保时捷、宝马、美洲豹,随便你要什么,我都给你买!就是不准开别人给你的车!不准、不准、不准!”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老是喜欢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一个单词,而且都是伴着剧烈的肢体运动来的。大概这样他觉得自己特别有威信和男人味儿吧!我从来都不怕他这一招,所以我很冷静。
“我没觉得要他的车有什么丢脸的,”我冷冷地看他,“他也不是想要跟我保持关系才送车给我的。如果你不要坐这辆车,你可以下去、叫你的司机来接你。我没工夫听你左一个不准、右一个不准的!我不稀罕什么保时捷、法拉利的!如果你也拿这些词儿来砸我,那我们就此别过、一辈子都不用再见了!”
他喘着粗气、竭力克制着身体的颤抖、听我说完了这一番话。
我冷眼瞧着他。
过了好久,他才缓过气来、颤颤地指了指前方、示意我开车。
我再次发动了车子,很快驶出了小区。不知道今天他的出场能在左邻右舍之间造成多深远的影响!
路上我们谁都不说话,堵车的时候也不说。
我打了电话给我的头儿,跟他请了一个小时的假。被他胡搅蛮缠地浪费了这么多时间,会不迟到才怪!
等我挂了电话,看到他的眼睛亮闪闪的使劲盯着我瞧。“干嘛?要吃人?”
“对不起!”他的道歉说得很生硬、明显是忍气吞声的语气。
“哼!原来会说人话!”我悻悻哼了一声。
又沉默了一会儿,他说:“我不该拿那些东西来砸你!以后再也不敢了!”口气软了许多,脑袋也低了下去。
原来是在为这事儿道歉。妈的,真是……无语!
我瞥了他一眼,没说话。
他偷偷转头看了看我,见我没动静、便伸手过来扯扯我的衣角。
我还是不理他。教育娇惯坏了的小孩子就得用最酷的手段——对他置若罔闻!
“小笛……”他拉长了声音、故作娇憨状。
我很想说他如果不是身子残了、该去做演员的!就凭他的长相和这翻脸比翻书快的绝活,绝对能混个偶像加演技派,指不定还能包揽金鸡、百花、金马影帝呢!再加上这低沉悦耳的嗓音,简直是个叱诧影视歌坛的主儿啊!
“小笛姐姐,我错了!”他更加使劲地扯我的衣角,另一只手指着自己的腿道:“晚上你罚我跪搓衣板好了,我保证没你的命令、绝不起来!”
我的嘴角抽搐了一下。小子诶,看看你有多大本事把你姐姐我逗开心!“晚上给我滚回去啊!我可吃不消背上背下的、还得寸步不离地伺候着你!”
他的表情僵了一下、委委屈屈地点了点头,“哦!”
我知道他舍不得、其实我也挺舍不得他的,但是想想那些明摆在眼前的事实,再舍不得也不管用!何况,要是每天早上都在小区里上演刚才的那一出的话,我估计过不了几天我就得因为羞愤而搬家了。
“小笛……小笛子……”他用嗲得不成样的口吻、配合上怪物史莱克里的那只猫咪的眼神来讨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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