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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别在店里出了什么事儿。我跟你说,店的手续还不全,老板也害怕,你明白吧。

我点了点头,一方面你不想给别人添麻烦,人家车都找了,还说得这么直接,不走也不好。另一方面我想着这个地址是在镇上,自己浑身无力根本不可能骑车去镇里,有这么一个车更好,去医院打一针退退烧,明天就去找大爱。

算起来她跟我说婚礼在五天后,这个语义有点歧义,可能是第五天,也可能是第六天,总之不是明天就是后天,明天见到她最好不过,还有时间好好说一说这件事儿。

马天成看我答应了很高兴,飞快地钉完了插销,拉着我走了出去,坐上了外面停着的那辆破旧的货车,一个多小时到了镇医院。

马天成送我到医院就走了,我自己走了进去,挂了号,镇医院的床位很宽松,我琢磨打完针不知道几点了说不上天都黑了,说实话我现在对天黑真的感到一些恐惧,干脆要了个病床打算在医院住上一天。

还真的是英明神武,这一针打三次,后半夜还要打一次,我打完第三针迷迷糊糊地睡了一觉,再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

我再一次听到了生命的倒计时。

我还有二十五天来挽救自己。

二十五日诅咒实现

昨天真的是烧糊涂了,在我的记忆中我没有得过这么快这么猛的病,更没有把自己烧成这个样子。今天早晨起来,头还是晕的,意识却清醒了,用清醒的意识去想昨天,几乎什么都想不起来。

一切都是混沌与模糊的。

昨天的一切到底是怎么发生的我已经记不太清了,自己怎么到的医院,怎么打的针,这都是一个又一个片段。

我去厕所方便了一下,洗了一把脸,在镜子里看了一眼自己,发现自己穿的是另一套衣服。

这是我备用的运动服,我不知道是怎么穿上的。

到底是别人给我换的还是我自己穿的,真的是一点印象都没有。

最深刻的记忆就是那封信,我急忙摸了摸兜,那张纸静静地躺在那里,我长出了一口气,这封信在就好。

我觉得自己虽然浑身无力,病也没有什么大碍了,这个地址本来就是昨天稀里糊涂的我的目的地,更何况我现在清醒了。

立刻去办了出院手续,把押金取了回来,出门找了一辆出租车把地址递了过去说,你知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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