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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会为他留下,亦不会勉强他为她放弃什么。如果非要牺牲什么,相爱的两个人才能在一起,那么不要也罢。
但她祝福她,君临天下,千秋万代。
马车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个小城镇时,唐乐下了车,谢过赶车人。说来惭愧,虽然出门许久,可一直都有人陪伴,所以她的江湖生涯要从这里正式开始。
一身武艺是没有的,所幸还有医术。在西市买了一头小毛驴,到东市买了幌子,再到成衣店换身简便衣裳,戴一顶草帽子——如此倒有几分江湖郎中的模样。
唐乐骑着小毛驴,从无名的小城镇出发,遇上分岔路口,很是纠结了一会到底是先去阚麦山见识一下魔教总部,还是去药王谷看家,或者是去艳阳城的烟雨阁,又或是襄城唐家,爹爹会在家吗?……
皱着小鼻子想了一会后,她发现自己根本不识路,挠挠头,只能随缘了。
小毛驴滴滴哒哒,转眼唐乐已在路上走了有半年。期间倒还平顺,因为挂了幌子的缘故,会有人主动上来问诊,为了赚几个路费,唐乐基本照单全收来而不拒。但有人真心求诊便有人故意找茬,能怎么办呢?打又打不过,所以唐乐通常会吃下哑巴亏,奉上几个银钱,让他们到别处去。
起初还气闷,经历多了,便觉得好笑,也会同小混子交谈几句,后来便有了交情,小混子哥俩好的透漏了内幕,然后唐乐便不怎么受欺负了。
这样的日子真挺好的,简单,爽快。
若没有碰见山贼的话。唐乐慢悠悠从小毛驴上下来,半点没有了第一次遇见山贼时的兴奋激动。废话,初生牛犊才不怕虎,她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她了,所以很怕的。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扛着大刀的山贼尽责尽职念完这句话后,将刀插在地上,双手撑着刀柄,气势十足又带一点循循善诱对唐乐道,“小姑娘,听懂了的话,把身上的东西都拿出来,放在那头驴上,然后可以走了。”
唐乐点了点头,苦着一张脸,将身上的东西摸出来,放到小毛驴上。捏着荷包,她最后挣扎着问:“一点路费都不给留吗?”
“你要是随我们上山,”那带头的大哥说,“保你吃香喝辣,如何?”
唐乐赶忙罢手,将东西放上去,“不要了,都给你们。”
说着便要走,却被喊住。“等等,”一个眼尖的瘦子指着唐乐系在腰上的玉瓶问,“那是什么?”
“葡萄,”唐乐说着,打开来给他们看,“一只小虫子。”
带头的大哥朝她勾勾手指:“什么虫子?拿过来给我们看看。”
唐乐抿了抿唇,在想是她跑得比较快呢,还是小毛驴跑得比较快?结果发现小毛驴跑得没有她快,而她绝对跑不过对面那些壮汉。于是迈着沉重的步伐,颤巍巍向他们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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