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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盆大雨的城郊外,两辆疾驰的马在奔跑着。

只见他们路过的地方不仅留下了深深的马蹄印,还有被雨水冲开的血迹,不出片刻,路上全是血水。

很快,马行驶到一处屋子前停下。

傅时聿抱着几乎奄奄一息的沈星月进了门。

张天在后面匆匆的将郎中提了进来,“二爷。”

傅时聿转身,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只见他满眼猩红,“快去救人!站在这里做什么!”

郎中给他下的浑身直发抖,立刻跑了过去。

他只是一个郎中而已,谁知道就在刚才不久前竟然被他们从医馆直接给提了出来,一路坐马车赶到这里。

片刻,他不知如何下手,因为这是枪伤,而且还在那么重要的位置。

他转身,看着站在那边浑身湿透的男人,“二爷,这位姑娘的伤势怕是凶多吉少,我——”

“只能活,不能死。不然你也一起陪她下去!”傅时聿几乎要疯了,他拿着枪抵在郎中的头上。

这个时候,别说是还活着的人了,就算是死人,他也得先答应能救活。

“好好好,我救,我尽力。”

从白天到黑夜,从倾盆大雨到毛毛细雨,屋子里外都是忙出忙进的张天,端着一盆一盆血水出来,再一盆一盆热水进去。

终于,在夜半三更,屋里没了动静。

郎中沈天满头大汗,身上的衣服那是干了又湿,湿了又干。

因为长时间弯腰,这会他腰背酸痛,却还不敢吱声,“二爷,姑娘的性命暂时保住了,不过就看这几日能不能醒过来了。如果醒不过来可能会凶多吉少。还有这里没有什么好的消炎草药,我需要回城去取,您看——”

傅时聿这么长时间像一座雕塑的站在窗边,这会终于有了动静,哑着声音说:“张天,将人送回去!”

“是,二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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