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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瑾不仅成绩好,运动细胞也很不错,是系里篮球队主力。
丁丝丝发现了庄瑾,跟庄瑾一起打球的小伙伴也很快发现程忆。
身为系花的程忆,在学院算是名人,很少有人不认识她。
有好事者,在程忆快要走过来时,特地把手里的篮球往她方向丢去,然后笑嘻嘻朝她吹着口哨,喊道,“系花,麻烦帮忙捡一下球。”
丢球的那个人不知是技术太高超,还是凑巧,篮球正好落在程忆面前。
程忆看了一眼面前慢慢滑过的篮球,往声音传来的方向扫去。
昏黄的路灯下,一群男生三三两两的站在篮球架下,离她不过十来米的距离。
很快,她瞧见一个再熟悉不过的身影。
丁丝丝见程忆不动,胳膊轻轻捅了她一下,“人家喊你帮忙捡球呢。”
“你帮我捡一下。”
丁丝丝吐吐舌|头,“又不是叫我。”
程忆心中虽不愿,但出于礼貌,还是走到缓缓滚动的篮球边,弯腰把球捡了起来,扬起双臂,用力把篮球朝这群人丢去。
力气还是小了些,篮球在人群前面落地,“砰”的一声响,不大不小。
“系花,瑾哥喊你一起去吃宵夜。”
“系花怎么走了,别走啊系花。”
“瑾哥喊你呢。”
听到那群人的玩笑声,程忆眼底沉了沉,脸上不大高兴。
丁丝丝见程忆情绪不对,小心翼翼拉了拉她胳膊,“他们开玩笑,别跟他们一般计较。”
“我才懒得计较。”程忆闷声道。
程忆并未搭理那群人,加快脚步走出操场。
她人离开后没多久,庄瑾冷着脸对众人道,“我跟她没什么关系,你们以后不要随便再开我和她的玩笑。”
……
回寝室路上,想到刚才一幕,程忆心里又升了一股闷气。
“那群人真是闲得慌,在操场跑个步都不得安生。”
丁丝丝奇怪程忆的反应怎么这么大,关心道,“你和庄瑾到底是怎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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