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肓。
结果,她一语成谶。
病入膏肓,这个词语用来形容我对许灼的态度和感情实在再好不过。因为他,夏平安开始了自己的流氓生涯。大家都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所以夏平安喜欢许灼,那么她理所应该和许灼在一起,一起耍流氓。
我听人说,在一段感情里,无论你多么的喜欢对方,都一定要男生主动,如果他不主动,请你不要害怕错过。而我庆幸的是,在与许灼的各种交锋里,起码在最初,我是占了主导地位的。
许灼出现在校门口的那一天,我永远记得。
也是盛夏,夕阳的余辉染红了这城市大半边天,他如所有美好故事里都会出现的少年模样,一袭白色衬衣,微微低头,碎长的流海一点点倾斜下来,会隐隐遮住褐色的眸。唯一不完美的是,他身后跟了大群嚼着口香糖,头发五颜六色的太保,其中一个还裸了上半身。看我一走出校门,那裸了上半身的小青年,手里捏着被汗湿的T恤立马迎了上来。
诶,夏平安,我们老大喜欢你。
当然,彼时我还不知道他口中的老大是许灼,只是这一幕让我不可抑制地想起了于皓追小燕子的情景,于是我嘴贱地回,那你是不是该叫我平安姐。
然后我才发现了不远处的许灼,他站在一行人的最前方,嗓音通过声波由远及近地传送过来,男生笑得整个肩膀都在抖动,眼角飞扬。而他背后的那支军团,仿佛就是整个世界集合起来的精英飞虎队,不可一世。
别人爱的男子,有世上最英俊的侧脸。
可我爱的少年,有世上最好看的眉眼。
第2章 我一直以为自己可以温柔对待。
在许灼还没有出现之前,我和裴明珠已经对年少那些还未萌芽的情事,有了许多次深刻的讨论。我说,如果我喜欢上一个人,无论我喜欢他的时间有多么长或多么短,我都必定会温柔将他对待。这样,即使上帝之手将彼此生活的轨迹岔开,即使在茫茫人海分离,起码我喜欢他的所有时刻里,都是锦绣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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