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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心态的变化,这两年于晴最大的收获就是对人际态度的转化,从某个角度讲,她的处世方法算得上变圆滑了。
以前可能是回避社交、久在文学影视作品里徜徉的缘故,她对别人和自己的要求都很苛刻,这种苛刻不是说怎样严厉要求别人或对人态度不好之类——而是一套极高的审美要求。她的神经纤细敏感,于别人来说也许杀人放火才算十恶不赦,对她来说乱丢垃圾都绝不能忍。
实际上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大部分普通人一生中就是与错误同行的过程,每个人都会有愚昧无知的阶段、会有认知偏狭的角度、会有不够妥帖的行为,当她因一个人某一刻的不完美瞬间而背弃别人,不再给别人机会,那么她等于把自己隔绝于人群以外了。甚至连自身都不能接纳,因为自己也总是在犯错,总会有不堪的时候。
幸运的是,现在这道心门松动了。
于镜把于堂斌送回家,再以买菜之名和朋友们一起去书店小聚。
在她回家的时候,其他小伙伴也没闲着,有的先去还书挑书,有的回家骑自行赶来接她,还有人直接带着她写好的小纸条去菜市场帮她买菜,这套流程经过多次演练,早就变得特别精纯了。
于堂斌巴不得于晴少在家里管着他,为了保住自己仅有的一点动画片时光,他不知答应了多少条约,每天巴巴的把姐姐送出门,再祈祷她买菜慢一点,晚点再回来。
于是计划一直很通。
黑黝黝的小男生推着车停在拐角口,看到于镜开门出来,兴高采烈地冲她挥手。
这个男孩就是她前座的同桌孙想想,两年下来变得比原本更黑了。此时于晴已经知道,他爸爸妈妈都不黑,他也不是天生黑,只是一到夏天就整天在外面运动,或是篮球足球,或是露天泳池,生生晒黑的。不仅黑,他的皮还油光发亮,搞得他走到哪里都有人侧目,怀疑他是黑人小孩,每次总要在看清面部后才作恍然大悟状,仍要不甘心的问是不是混血儿。
跑近了,于镜一步跨到后座凳上,“小黑快!”孙想想早已蓄势待发,轻轻松松就蹬出去,遇近道就窜,逢小路便钻,一转眼就到了小伙伴们的大本营:忠诚二手书店。
店是一对夫妻开的,瘦削的老板总是笑眯眯的蹲在柜台里,手里也拿着本书,有时阅读,有时在写字;而老板娘则十分壮实,站起来有三个老板那么大,同样也总是笑眯眯的,于镜怀疑她能叫出街上每一个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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