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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笑了笑,朝前台那位工作人员看了一眼,过了一会儿,那人便端来了一杯玛格丽特,我道谢着接过。
“Mr.Kit的办公室竟有专门的调酒师,好羡慕。”我说。
“只是我的爱好。”
“那真的太好了,我认识几家不错的酒吧,如果Kit先生有空,哪天我可以带您去尝尝。”我端出自己的唯一的长处,就是熟悉各种大小酒吧。
“好啊。”他对我稍稍举了一下杯,深邃眼神中微眯着居高临下、审视的笑。
后来,我们没再谈订单,我回到公司后将“1980”的地址发给了他,并附上一句:如果您有空的话,我们可以过去喝一杯。
他没回,之后每遇大小节日,我总会发一段祝福语给他。
一直到有一天,他突然打给我,问我有没有空,说想请我喝一杯。
于是在“1980”,我胡乱推荐他喝了几种,我负责殷勤地倒,他负责喝,一直到最后,我在门口目送他醉微微地上了车。
金毛过来一手搭我肩膀上,一笑说:“小白,你这是明显灌酒啊。”
我抱着手,挺满意这战果,说:“我算是懂了,社会上的人情世故,就是你一杯啊我一杯,哥俩一好,单子就签成了。”
“不错啊,懂应酬了,孺子可教。”金毛说。
我听了他这话,当场有些呆茫,想不到自己第一笔订单的成交,竟是在“1980”跟金毛学的??竟用的是混混的套路!
难道这真是“狗改不了吃......”,我没敢继续想,回到家后,拿了本古汉语书,念经似的念了起来。
是以,过程不值得骄傲,但是结果很好,我成功地在这家公司混了下去,有了这位阿拉伯土豪客人的长期固定订单,日子凑合着还算能过。
一天晚上,我正在看书,金毛打给我,莫名奇妙地问了句:“你那位叫谢潇的同学,有钱吗?”
我茫茫然:“嗯,有钱啊,他家做石油生意的。”
他在那头豪爽一笑,说了句:“好咧!”就挂了电话。
好咧?我有些懵,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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