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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参加写作交流会的路上,她书包上的熊猫挂饰掉了,他顺手捡了起来还给她,见她回眸一笑,弯起的褐色眼睛里浮上了些许亮光,头上还是一个天蓝色的发箍,对他道,“谢谢。”

  五六年过去,他们都长大了,她竟还是当年的打扮,九十年代的复古风,真正的港风女孩。没有红唇,也足够漂亮。

  他怔了怔,慢半拍道,“……不用谢。”

  岂止是不用谢……他其实还欠她一声对不起。

  向同行的人打听了,才知道她的名字。姓双名兖,名字也是两个字。在这之前,他对她的称呼一直是一个代号:小时候见过的那个“大眼睛女孩”。

  而现在,她仍然有着一双明媚秀丽的眼,笑起来时眼角便淬了光,愈发好看。

  她是垠中的尖子生,低调地喜欢着一个大自己很多岁的男人。当年,她叫他哥哥;如今,她否认他是她的哥哥。在首都机场她给对方打了个电话,再到满心期待地被接走,谈笑都看在眼里。

  其实,他初次见她,也在很早的时候,只可惜在那之后两个人再无交集。

  一个人在另一个人的生命里,不仅出场顺序很重要,出场频率也很紧要。谈笑两项都输了,所以双兖不喜欢他,是情有可原。

  垠中六十周年校庆时,他在垠中门口和那个叫訾静言的男人打了个照面,看着他故意喝下自己送给双兖的水,谈笑不怒反笑,忽然觉得也没什么所谓。

  总归他的生命一眼就看得到终点,他只想和双兖静静地走上一程,叫她在他走不动时拉他一把,他就已经心满意足。

  压抑过久的生活便成了疾,她是一剂良药,让他一靠近她,便忍不住想活下去。

  奈何她来得太晚,他已至晚期,不再能学会观医诊疾。

第21章 第二十话

  “今天特地逃了课去她的学校,借了朋友的校服混进去,她被选进了礼仪队,一直站在学校大门口,被太阳晒得眼睛都睁不开。我想过去,但想到有那么多人在看,还是算了。她不会高兴的。”

  ……

  “第一次看见她穿裙子,比想象中更好看,像十六岁时候的坂井泉水。她今天化了妆,但可惜我没能看见。见到她的时候,她在洗脸,已经卸了妆。之前的样子,是那个男人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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