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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一笑的“爱神”,大家就已经激动起来了。

  中城区的剧院算不上什么高档的地方,拥挤的人群终于让我有了生活在城市里的实感,而嘈杂粗俗的话语和剥落的墙皮让我意识到这座城市里不只有满是高档酒水的永不停歇的高级舞会。

  我之前龟缩于城市一隅,只出没在黑街,这阵子又跟着赛蒙尽享奢华,现在看到中城区的剧院,竟然能生出几分感慨来。

  生活有千百种不同的姿态。

  我摸了摸我光秃秃的手腕,不由自主地想到了我的母亲。

  大门终于被推开,不等看门人扯着嗓子宣布开始入场,前面的人就蜂拥着挤了进去。

  而自认拥有礼仪的文明人则是略略放缓了步调,不紧不慢地往前走。

  我扯了扯我身上的格纹面料小外套,好让它不要被我的手挎包压皱,正想跟上去,右臂突然一沉。

  “赛蒙。”我看过去。

  “嘘”他伸出食指比划了一下。

  赛蒙穿了件略显廉价的格纹套装,看上去与我身上这套十分相配,头顶上却戴了一顶鸭舌帽,遮住了大半头发。

  “没人会认出来你的。”我笑了笑。

  这里没有人能有幸认识一位王子。至于那些报纸上的照片?我觉得仅靠那几张照片就能分辨出他还是太有难度了。

  我没有主动去挽赛蒙的手,赛蒙倒是仍旧这么挂在我身上,也全然没了王子的派头,看上去倒好像是我包养了他一样。

  我觉得有点好笑,走到前面,我把我们两个人的票递给了穿着粗糙制服,连领结都有点歪的检票员。

  他瞟了一眼手上的包厢票,随意地扯下一角,又递回给我。

  “女士,先生,请进,右手边上三楼。”

  我对他先向我问好这件事非常满意,笑着点了点头。

  我和赛蒙绕过大理石柱子,踩着有点脏兮兮的地毯走上了狭窄的楼梯,地板每踩一脚都发出吱呀呀的声音,要不是看在前面有不少人的份上,我一定要怀疑这楼梯撑不了多久了。

  旋转楼梯的扶手新涂了红油漆,下面的铁栏杆上留着油漆滴下的痕迹,雕花墙纸翘起了许多边角,人经常触碰的位置已经有些泛黄。

  前面的人走的有点慢,赛蒙也没说话,我就把注意力都放在观察环境上了。

  终于到了三楼,我按着票上的标号找到了包厢,拧开已经有些褪色的门把手,我推开了那扇门。

  我扫了一眼,包厢挺大的,如果挤一挤能塞下十个人,终于不再是人挤人了。

  我把赛蒙从我的手臂上摘下来,推进沙发里,我坐在和他稍远一点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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