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13(2 / 2)

加入书签

  大三的课表发了下来,几乎一周只要上两天课,空闲得要死,除了周三周四周五需要回学校之外,其余时间都可以待在家里。在这样百无聊赖的日子里,也就萌生了准备考研的念头。

  当我将这个想法告诉唐树的时候,这大爷竟然告诉我,他大二已经考了两次GRE,最终成绩还相当不错。

  “您收下我的膝盖吧……”

  “你也可以,加油。”

  “放过我。”

  “大四可能会去伦敦交流一年。”

  几秒之后,又是一阵消息提示音。

  “去伦敦是学校规划的,我们这个专业都去。”

  唐树因为柯南的关系,特别喜欢福尔摩斯,所以也就爱屋及乌喜欢伦敦这个城市,这该是他最喜欢的一个学校规划。

  我笑嘻嘻的回道:“泡洋妞?”

  “您还真没个正经样。”

  “和考GRE的你是没得比。”这话看上去酸酸地,不过我一直以来就是特别看不惯这些别人家的孩子,能酸就酸,反正唐树也知道我就这德行。

  “说真的,要不要和我们一起申请老美的研究生?”

  “不去,文科我干不过那些从小研读世界名著的外国人。”我从小言情玄幻看得最多,基础根本没法比,他们的阅读量再给我十年我都赶不上。

  “理科我大学就没碰过。”除了偶尔心血来潮去听了几节微积分。

  “学不了就回来呗,起码我觉得你应该试试。”

  想了想我回了一句曾经说给苏哲阳的话。

  “要么帮我付学费,要么,闭嘴。”

  那边输了很久,终于回过来一句:“欢迎您日后来Q大读研……”

  “祝您明年申请到心仪的大学,最好还是能和苏哲阳在一起,你们就这样过一辈子吧,挺好的。”

  “……”

  “我去实验室了,回聊。”

  我随便发了一个再见的表情包,抬眼看着无聊的口语外教。

  口语课上完正值晚饭时间,我便在街上买了块披萨叼在嘴里,逛进小区上楼之前正好啃完。从包里翻出电梯卡,等着电梯慢慢下来。

  站在一旁的姑娘看着有点眼生,估计也是S大过来租房的,有一米七的样子,穿着简单,但都是名牌的基础款。标准的长直发,在走廊的灯光下微微发红,长得挺标志,但是我还真夸不出口说她好看,只觉得若果她剪个短发会帅气很多,浑身散发着假小子的气质却偏偏留了长发。<br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